被拘留议员停发“议员津贴”…大邱市议会首次决定中止狱中职务津贴
24日提交全体会议,无罪确定将追溯发放
大邱市议会成为全国广域自治团体议会中首个中止向被羁押的地方议员发放月固定津贴的机构。
大邱市议会运营委员会(委员长 Jeon Gyeongwon)在第299次临时会上,全体一致通过了以限制议员在被羁押起诉时领取月固定津贴为主要内容的《大邱广域市议会议员议政活动费等支付相关条例全盘修订条例案》。
根据《地方自治法》,地方议会议员每月可以领取用于收集议政资料及开展研究活动的议政活动费,以及作为履职报酬的月固定津贴。
但根据现行大邱市条例,若议员处于使其根本无法进行议政活动的羁押起诉状态,仅对议政活动费的支付作出了限制规定,却未对月固定津贴设定特别规定,因此一直被指出存在问题。
另外,去年12月,国民权益委员会也向全国243个地方议会下发了包含限制在押期间发放月固定津贴等内容的《防止地方议会议员议政经费预算浪费方案》,并建议各地方议会在今年年底前制定相关规定。
大邱市议会综合考虑多种情况,自本月3日开始通过伦理特别委员会征求意见,并经由运营委员会的审查和提案,制定了此次修订案。大邱市议会成为全国广域议会中首个在条例中明确规定限制发放月固定津贴的机构。
根据修订条例案,第4条关于议政活动费等支付限制规定:若议员在被羁押状态下遭到起诉,自被羁押之日起,将不再支付议政活动费和月固定津贴。但若最终判决确认议员无罪,则此前未予支付的议政活动费和月固定津贴将予以追溯发放。
该修订案将于本月24日提交本会议表决,一旦通过,将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大邱市议会运营委员会委员长 Jeon Gyeongwon 表示:“对于市民社会和媒体等就议员在押期间仍领取津贴所提出的问题,我们深表认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包括议长在内的议员们集中各方意见,最终推动了相关条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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