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数字领域金融监管业务说明会
必须阻断反复发生的IT事故根源
金融机构自查清单将进一步升级完善
金融监督院表示,将支持新产业和金融科技企业发挥创新能力,并应对金融数字化带来的风险因素。金融监督院于21日在汝矣岛国总部召开“2023年度数字部门金融监管业务说明会”,并作出上述强调。
金融监督院副院长辅佐Kim Byeongchil表示:“将全力支持金融公司和新产业·金融科技企业克服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充分发挥创新能力”,并称“将密切监测金融数字化带来的风险因素,主动应对信息技术风险和消费者保护方面的风险因素”。
金融监督院将另外指定数据专业机构,促进金融与非金融之间的数据结合和利用,并研究扩大我的数据(MyData)业务经营者的业务范围。此外,还计划检查金融领域人工智能(AI)指引的利用现状以及与AI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
为减少信息技术风险,金融监督院决定强化事前预防性检查与排查,并整顿与电子金融相关的监管和制度。还将对反复发生的信息技术事故原因进行分类,并高度化供金融公司自我检查使用的检查清单。
在电子金融业者方面,将强化健全经营标准和用户保护标准。此外,还将引导预付业者进行手续费率信息公示。
在数字资产市场,将利用去年6月成立的“数字资产风险协商会”,对相关风险进行事前诊断,并研究在数字资产市场与传统金融市场关联性扩大背景下的潜在风险管理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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