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相识却合成裸照上传法官称“犯案时虽仅14岁但难免重罚”

一名中学生仅仅是与某女学生在同一补习班上课、彼此并不相识,却制作该女学生的合成裸照,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所谓“熟人凌辱”帖子,被判处实刑,当庭收监。


据联合新闻19日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第一部以违反《儿童及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制作、传播性剥削物)、教唆侮辱等罪名,判处被告A君(16岁)有期徒刑最长2年、最短1年8个月。法院同时判令A君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并在3年内限制其到与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此前以不羁押状态受审的A君,因当天被判实刑而在法庭上被当场收监。


A君因被指控:在去年5月末,从社交媒体上找到B某(17岁)的照片,发送给身份不详者,委托对方“与裸照进行合成”,随后上传并传播制作完成的“深度伪造(deepfake·合成篡改)”熟人凌辱帖子,而被起诉并接受审判。所谓熟人凌辱,是指将受害人的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与足以令其感到羞辱的合成照片一同配上虚假内容,发布在社交媒体等平台上的行为。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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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A君还在2021年12月19日教唆身份不详者发布一则熟人凌辱帖子,其中包含B某的个人信息和照片,从而实施了教唆侮辱行为。据悉,A君与B某只是同在一家补习班上课,彼此并不认识。在一审宣判前,A君曾向法庭表示“对受害者感到抱歉”,并道歉。


合议庭指出:“A君与受害人之间并无任何人身关系,却仅以折磨受害人为目的而实施了低劣的犯罪行为”,“从侮辱性文字的内容以及照片影像对受害人社会人格权造成的严重侵害来看,其犯罪情节极为恶劣”。合议庭接着表示:“考虑到被告人在犯罪时尚未形成完整的性观念,只是一名年满14岁的少年,我们也进行了很多思考”,“但即便将此因素纳入考量,也无法无视受害人恳求严惩被告所表达的痛苦”,并就量刑理由及当庭收监的原因作出上述说明。



另一方面,A君与检方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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