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起将实施50%规则
寿险公司自营比例超八成
忙于压缩子公司规模并物色独立法人
金融当局:“这是必然变化…应提升查勘定损专业性与规模”
保险公司将“将查勘定损业务过度集中给子公司”的做法被踩下刹车。与一直在稳步降低子公司占比的财产保险公司不同,寿险公司的处境则变得十分紧迫。由于目前仍将一半以上的查勘定损业务交给子公司办理,被认为不得不缩减子公司规模、物色第三方法人等,进行一轮“交通整理”。
据业内17日消息,金融监督院与业界协商后,将于下周发布《有关查勘定损业务委托及查勘定损师聘任等的示范规程》修订案,其中包括大型保险公司不得将50%以上的查勘定损业务交由子公司查勘定损法人办理的内容。(参考:限制大型保险公司“自我查勘定损”的“50%规则”今年正式启动)查勘定损是指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核定损失金额,从而决定赔偿范围的业务。
拟自今年7月起实施的修订案建议,保险公司将与查勘定损相关的业务委托给查勘定损子公司时,上限为前一年度业务量的50%。若委托比例超过这一标准,则需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业务选择标准及结果,并对外公示。由于尚未通过立法予以规定,因此不具备强制性。但鉴于保险公司难以无视金融监管部门的建议,实际上“自我查勘定损”的比例将被限制在一半以内。
在此背景下,各保险公司正加紧应对。尤其是与财险公司相比,寿险公司形势更为紧迫。财险公司大多已将比例控制在50%以下,但寿险公司仍将绝大部分业务交由子公司办理。实际上,2021年寿险公司将案件数量为基准的查勘定损业务委托给子公司查勘定损法人的比例为:三星生命89.8%、韩华生命99.8%、教保生命97.5%等。业内认为,即便去年寿险公司的这一比例较前一年有所下降,但仍普遍高于80%。
寿险公司担忧称,若迅速大幅压缩这一比例,可能会引发各种副作用,尤其是查勘定损质量下滑的问题。一家大型寿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会员信息、业务竞争等多方面原因,无法将业务委托给其他公司的子公司,最终只能交给独立查勘定损法人。但这些独立法人的规模和能力,尚不足以承接各家保险公司委托的业务量,今后查勘定损本身的质量恐将下降,而增加外包比例的保险公司成本会上升,最终可能转嫁为消费者的损失。”
监管部门对此类担忧予以否认。其立场是,虽难免会因变化产生混乱,但变革本身已势在必行。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查勘定损对消费者影响巨大,而自我查勘定损被指存在不公正的批评,将其改为更加公平的结构是理所当然的。独立查勘定损师需要时间来提升专业性并补充足够的人力,但对整个查勘定损行业进行结构性调整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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