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监督院去年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和监管的结果,确认有83家上市公司违反了会计处理准则。会计处理准则违规指摘率统计为56.5%。
财务报表审查是指金融监督院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等进行审阅,以确认其中是否存在违反会计处理准则事项的制度。主要包括针对违规可能性较高的公司或通过随机抽取选定的公司实施的抽样审查,以及对主动更正会计错误的公司开展的涉嫌违规审查等。另外,监管是指对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及审计人员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以核查其是否遵守会计处理准则及会计审计准则的工作。
根据金融监督院12日公布的数据,去年金融监督院完成财务报表审查和监管程序的上市公司共147家。其中,有价证券市场上市公司49家,科斯达克市场上市公司89家,KONEX市场上市公司9家;抽样审查和监管共完成98家,涉嫌违规审查和监管共完成49家。
随着2019年引入的财务报表审查制度稳定落地,接受审查和监管的公司数量较前一年减少5家,降幅为3.4%。金融监督院表示:“与前一年业绩相比差异不大,这表明2019年引入的财务报表审查制度已实现稳定定着。”
去年上市公司审查和监管结果显示,确认违反会计处理准则的上市公司为83家,与前一年持平。其中,有价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违规26家,科斯达克和KONEX上市公司违规57家。会计处理准则违规指摘率为56.5%,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
与抽样审查和监管相关的指摘率为35.7%(35家),与涉嫌违规审查相关的指摘率为98.0%(48家)。评价认为,自新《外部审计法》于2020年实施以来,抽样审查和监管的指摘率一直维持在相对较低水平,但涉嫌违规审查和监管的指摘率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以违法动机为故意的公司有9家(占10.8%),重大过失的公司也有9家(10.8%)。故意和重大过失违规的比例自2020年的28.2%降至2021年的25.3%,去年为21.6%,呈逐年下降趋势。在全部违规中,被认定为过失动机的比例在同一时期分别为71.8%、74.7%、78.4%,则呈逐年上升趋势。
对违规动机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上市公司所处以的罚款,在最近3年中,被处以罚款的公司数量有所减少,但罚款金额却有所增加,各公司平均被处以的罚款金额也持续上升。罚款总金额在2020年为94.6亿韩元,2021年为159.7亿韩元,去年为223.5亿韩元。公司别罚款平均金额在同一时期分别为5.6亿韩元、11.4亿韩元和16亿韩元。金融监督院评价称,这是由于运行了《外部审计法》下强化后的罚款制度。
根据审查和监管结果,向检察机关移送或通报等移送侦查机关的案件有6件,对高管解任的建议有11件。与前一年的22件相比减少了5件。
去年因14家上市公司在会计审计中违反会计审计准则而对审计人采取的处分共21件,较前一年减少9件。因违反会计审计准则而受到处分的注册会计师共69人。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重大违规行为,公司被处以的罚款每年都在增加,根据强化后的《外部审计法》正在严格采取措施。公司有必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等努力,防止出现违反会计处理准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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