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沙站一夜店前上车

一名自称想“把逃跑的女乘客好好羞辱一番”的出租车司机的经历被曝光,这名女子此前以“请相信我的脸,我会去拿出租车费”为由,最终却逃之夭夭。


7日,自称是出租车司机的A某在某线上社区发帖称,“本来就已经很难熬了,实在让人无语”,并讲述了自己遭遇“逃单”的受害情况。

一名出租车司机讲述自己遇到的一名女乘客:对方声称要去取车费并恳求“请相信我的脸”,却随后逃跑,司机表示很想让这名女子出丑。 [图片来源=网络社区提供]

一名出租车司机讲述自己遇到的一名女乘客:对方声称要去取车费并恳求“请相信我的脸”,却随后逃跑,司机表示很想让这名女子出丑。 [图片来源=网络社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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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帖子内容,A某当日凌晨2点在新沙站附近某俱乐部门口,载上一名醉酒女乘客B某,将其送到驿三洞。车费为9000韩元。根据B某的要求,A某把自己的账号号码告诉了她。


然而,B某声称转账不成功,说要回家拿钱,随后下车离开,却再也没有回来。


从A某公开的车内行车记录仪视频可以看到,B某说:“我下车去拿现金。我酒喝得很多。”并说明了自家位置。对此,A某表示拒绝,称“这么说完就把我当不存在的人很多”。


于是B某说:“我不是那种人。你看看我的脸嘛,请稍微等一下。”一边说一边看着A某。


尽管如此,A某仍再次表示拒绝,说“越是这样的人越会这么做”。


随后B某说:“不是的,谁会那样啊?在现在这个年代。我去家里拿钱就回来。你在这里等着。”说完便下了车,朝家里跑去。之后,B某再也没有回来。


A某表示:“我说不信她,她却说看她的脸,让我相信她。我就当是被骗一次,结果等到第25分钟还杳无音讯。早知道该把手机留下来的。”对自己的大意追悔不已。



他接着表示:“这就是出租车(司机)的悲哀。别人让信就得信,让等就得像条狗一样等。我真想让这个为了区区9000韩元就丢掉良心的女人出丑。”倾诉了自己的委屈。

图片与正文具体内容无关。 [图片=亚洲经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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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根据《轻微犯罪处罚法》,逃票行为将被处以不超过10万韩元的罚款等处分。如属惯犯,或从一开始就没有支付意图、主观恶意明显的情况,则可按《刑法》诈骗罪论处,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的罚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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