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处罚12家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公共机构 View original image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于8日决定向包括韩国道路公社服务公司在内的12家公共机构处以共3900万韩元的罚款。


本次调查对象为在公共部门个人信息管理水平诊断中被评为不合格的15家机构,以及因疑似发生个人信息泄露及滥用案例而被媒体报道的5家机构等共20家公共机构,调查于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进行。


重点检查了成为个人信息滥用根源的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权限管理、访问记录和账号管理等部分,结果确认有12家机构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


负责整体调查的科长 Park Youngsu 表示:“访问权限管理、访问控制、访问记录检查等安全保护义务,是个人信息保护中最基本的事项。由于公共机构在多数情况下是依据法律法规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因此为保护国民的个人信息,有必要更加严格地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表示,将根据去年7月制定的政府范围内的“公共部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对策”,持续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公共部门的个人信息管理实际情况。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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