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果川办公大楼 高层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图片提供 高层公职者犯罪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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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调查首尔地方警察厅所属现职警察高层涉嫌收受上亿韩元贿赂一案的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已就参与相关搜查扣押并在场旁听的律师提出纪律处分申请。


7日,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第3部(部长检察官 Song Changjin)表示,在侦办警察高层干部收受金品嫌疑案件过程中,发现与大宇产业开发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A律师事务所律师存在应予惩戒的事由,因此于当日向大韩律师协会申请启动纪律程序。


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称,这些律师在该处对大宇产业开发公司及其会长 Lee Sangyeong 等主要犯罪嫌疑人的住处实施搜查扣押时,未提交辩护人委任书却参与搜查扣押程序等从事辩护活动,认为这属于违反《律师法》第29条之2(禁止未提交辩护人委任书的辩护活动)的行为。


此外,若在以职务侵占等嫌疑接受调查的该会长及其任职员工等人的案件中担任辩护人,将显然会侵害大宇产业开发公司的利益,但相关律师一方面为公司进行辩护,同时又参与该会长的扣押程序,并以任职员工辩护人的身份提交意见书,被认定从事了利益冲突行为。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认为,这构成违反《律师伦理宪章》第22条第1款第5项(受任限制)及《律师法》第24条第1款(保持品行义务等)的行为,足以成为纪律处分事由。


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说明提出启动纪律程序的背景时表示,由于这些律师违反《律师法》及《律师伦理宪章》的行为,导致侦查程序被延误,属于妨碍侦查的行为,因此判断有必要由大韩律师协会作出严正处理。



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目前正在调查,首尔地方警察厅所属的金姓警监在去年上半年于江原地方警察厅任职期间,涉嫌从大宇产业开发公司收受以平息调查为对价、金额高达数亿韩元的金品一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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