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布“工时制度改革方案”
劳资协商可选择每周69小时或64小时
11小时连续休息非强制,仅为劳资选择事项
弹性工作制结算期由1个月延长至3个月,可实行每周4天工作制
鼓励“在济州生活一个月”等长期休假

每周工作64小时、连续11小时无休息…延长工时扩大至按年计算 View original image

正在推进放宽“每周52小时”工作制的政府,决定以在每周最长工作时间69小时和64小时之间进行选择的方向,对制度进行重组。如果在两个工作日之间保障“连续11小时休息”,则每周可工作69小时,否则每周上限为64小时。其宗旨是在摆脱以往僵化的工时制度基础上,让劳动者在忙的时候多工作、不忙的时候少工作。此外,政府还将通过完善劳动者代表制度,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协商基础上选择工时制度,并推进面向全国民众的宣传活动,使劳动者无需看单位脸色就能放心休长假。


但劳动界反对这种工时灵活化,称其会增加所谓“集中赶工式劳动”,从而恶化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尤其是如果连原本被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权措施的“连续11小时休息”都得不到保障,有舆论指出,这等于政府事实上默许劳动者要连续三四天几乎不间断地工作。若要改变工时制度,必须修改《劳动基准法》,鉴于劳动界以及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的强烈反对,本届国会通过的可能性被认为不大。


6日,在首尔政府大楼举行的紧急经济部长会议上,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 Choo Kyungho 出席会议并与雇佣劳动部部长 Lee Jungshik 互致问候。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6日,在首尔政府大楼举行的紧急经济部长会议上,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 Choo Kyungho 出席会议并与雇佣劳动部部长 Lee Jungshik 互致问候。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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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制度“选项”如何改变

政府于6日由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工时制度改革方案”。此前,由专家组成的未来劳动市场研究会在去年12月提出建议,政府以此为基础,广泛收集各方利益相关者意见,围绕尹锡悦总统竞选承诺之一——放宽每周52小时工时制——进行讨论。当日公布的政府方案核心,是将目前每周最多只能工作52小时(基本40小时+加班12小时)的工时管理单位,扩大为按月(52小时)、季度(140小时)、半年度(250小时)、年度(440小时)为单位进行管理,从而允许在特定某几周集中工作。


劳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工时制度。第一种情况是,每周工作时间在64小时以上,但在两个工作日之间适用连续11小时休息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一日24小时中扣除11小时休息,理论上劳动时间为13小时,再扣除《劳动基准法》规定的每工作4小时必须给予30分钟休息时间,最多每天可工作11.5小时。如果假定每周工作6天,则每周最多可工作69小时。


第二种情况是,将每周最大工作时间限制在64小时,但不实行连续11小时休息制度。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每周总工作时间仍受限制,但每日工作时间变得更为自由。也就是说,只要满足“每周64小时”,就算连续两天每天工作24小时,其余5天只工作16小时(64小时-48小时)也可以。政府原本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权,将保障连续11小时休息作为有力选项进行审议,但最终接受了经营界的担忧意见,将其改为劳资双方可选择的事项。


雇佣劳动部表示:“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在工作日之间普遍采用连续11小时休息制度,但这些国家允许劳资双方根据情况协商作出不同安排,承认例外情况。相反,我国《劳动基准法》只在相当于天灾的情况中才承认例外,因此在其他紧急情况下很难遵守这一要求。基于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判断,为实现更具实效性的健康权保护,我们在(排除连续11小时休息的前提下)新增了每周最多64小时这一选项。”

在首尔光化门街头 市民们在上班途中加快脚步。 김현민 记者 提供

在首尔光化门街头 市民们在上班途中加快脚步。 김현민 记者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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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的时候集中工作……总工时如何控制?

政府考虑到,如果将加班时间管理单位从“周”延长到“季度”等周期,可能会导致过度长时间劳动,因此决定:一旦将管理单位设定为季度及以上,就必须遵守“4周平均64小时”的义务。4周平均64小时是认定过劳导致产业灾害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季度管理加班时间,在业务高峰期集中投入加班,但即便如此,劳动者的4周平均工时也不得超过64小时。


此外,为了缩短实际工时,政府决定根据加班管理周期长短,减少加班总量。也就是说,如果按月管理,总工时仍与目前每周52小时相同;如果按季度管理,加班总量为140小时,减少10%;若按半年度管理,则为250小时,减少20%;按年度管理则为440小时,减少30%。折算为每周平均工时,月度单位为12小时,季度单位为10.8小时,半年度单位为9.6小时,年度单位为8.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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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界反对、经营界欢迎……政府称“不会出现过劳”

劳动界认为,政府接受经营界要求推进工时灵活化,正在恶化劳动者的健康权。我国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以工时较长而臭名昭著,一旦允许每周69小时工作,或在不保障连续休息的情况下实行每周64小时工作,劳动者过劳问题恐将进一步加剧。


《劳动基准法》原则上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在此情况下,却提出在每周69小时和64小时之间进行选择本身就是保护劳动者健康措施,有舆论认为这一说法完全站不住脚。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近日在评论中指出:“给予连续11小时休息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的唯一措施”,“(政府方案)也是一种背离将每周55小时视为长时间劳动标准的国际劳工组织(ILO)标准的逆行构想。”


但政府强调,由于一旦在特定某周进行了加班,其他周就无法再加班,因此工时总量并不会增加。比如,第一周工作69小时(基本40小时+加班29小时),第二周工作63小时(基本40小时+加班23小时),这样就已经用完限定的52小时加班时间,因此在第三、第四周只需工作基本的40小时即可。雇佣劳动部指出:“从最近5年每周平均工时不超过40小时的实际情况来看,将每周最多69小时、64小时的工时普遍化并不适当。”


经营界则表示欢迎。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当天称:“本次工时修改方案作为改善长期束缚我国经济发展的陈旧法律制度的劳动改革起点,具有重大意义”,“期待以此次修法为契机,解决由于现行以周为单位的加班限制等单一化、僵化工时制度,导致产业现场难以灵活应对工作量增加、劳动者多样化时间选择权受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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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会决定我的工时?……提高劳动者‘代表性’

政府还决定完善劳动者代表制度,以便劳资双方能够以民主方式就工时制度达成协议。根据《劳动基准法》,在决定工时等主要劳动条件时,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代表签署书面协议,但现行法律并未对劳动者代表的选举程序和方法作出规定,导致一线存在不少混乱。今后将制定劳动者代表的公平选举程序、权限和职责等,强化其民主正当性和代表性。在存在过半数工会的情况下,由工会担任劳动者代表;没有工会的,则由劳资协商会劳动者委员担任;若两者都不存在,则承认通过投票选出的员工为劳动者代表。


此外,在同一公司内部,若仅针对工时形态等存在差异的特定岗位、职位群(部分劳动者)决定适用的劳动条件时,必须反映相关劳动者的意愿。例如,在以生产岗位为主的过半数工会存在的公司中,如需决定仅适用于研发岗位的劳动条件,就不能由工会单独决定,而必须听取研发岗位劳动者的意见。如果部分劳动者与劳动者代表意见不一致,则可经劳动委员会裁决后,允许其与用人单位直接协商。


不合理的休息时间制度也将进行调整。根据现行《劳动基准法》,如员工工作时间为4小时,用人单位必须给予至少30分钟休息;工作8小时则必须给予至少1小时休息。因此,对于按小时制或半天班等每天仅工作4小时的劳动者,由于休息规定,无法在工作结束后立即下班,而是被迫多停留30分钟。政府今后将新增程序:若1日工时为4小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免除30分钟休息,即可立即下班,以此扩大劳动者的选择权。


鼓励“在济州岛住一个月”式的长期休假

在“需要时工作、按工作量自由休息”的基调下,政府计划激活劳动者的长期休假。目前已经引入在加班、夜班、节假日工作时,以休假代替工资的补偿休假制度,但由于缺乏具体运营标准,实际采用率较低。为此,政府将以“工时储蓄账户制”取代补偿休假制度,并制定关于加班、夜班、节假日工作的工时积累与使用方法及结算原则等法律标准。政府认为,如果将年假与储蓄假期结合起来,劳动者就可以享受类似“在济州岛住一个月”或休假月那样的长期休假。


为避免员工因顾虑公司氛围而无法休长期假,政府还将推进激活长期休假的全国性宣传活动。储蓄假期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积累,并原则上由劳动者在其希望的时间使用。雇佣劳动部强调:“由于是按小时累积,因此在使用时也可以根据休息、自我提升、育儿等需要按小时使用,是灵活性最高的一种休假形式”,“将推动形成一种文化,即休假是为了休息和重新充电的机会。”


“周一到周四上班,周五六日休息”……每周4天工作制有望实现?

政府将强化选择性工作时间制,以推动劳动者期望的每周4天制或每周4.5天制的普及。利用选择性工作时间制,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工作日和上下班时间,但目前法律允许的最长适用周期仅为1个月(仅研发岗位为3个月),存在局限。目前,对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R&D)工作,可在3个月结算周期内预先确定总工时,由劳动者自行决定每日工时,但业界普遍反映,超时劳动发生周期至少超过6个月,难以有效利用这一制度。


今后,为强化劳动者的时间主权,将把选择性工作时间制的结算周期在所有行业扩大到3个月(研发岗位为6个月)。届时,劳动者可以在特定时间段集中工作,其余时间则自由支配,更容易实现每周4天工作制或错峰上下班等。此外,政府还将通过财政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扩大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并通过增加评选“工作方式创新优秀企业”的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切实缩短感知工时,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今日起公开征求立法意见……Lee Jung-sik称“具有历史性进步意义”

雇佣劳动部将对改革方案中涉及立法的内容,从当天起进行40天的立法预告,并于今年6月至7月向国会提交修正案。不涉及立法的内容则通过研究课题等方式,从今年起立即实施。雇佣劳动部长官Lee Jung-sik表示:“本次政府立法方案,是与经济规模位居世界前十的大韩民国地位相称,将工时的时间主权还给劳资双方的历史性进步”,“将为劳动者带来每周4天工作制、休假月、错峰上下班制等便利,也会为企业在人力运用方面提供更多回旋余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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