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30人企业8小时额外延长工时制废止已满两个月
为赶交货期加紧作业…安全事故隐忧加剧
尽管给予1年指导期
中小企业和初创公司担心“员工会不会去举报”
[亚洲经济 记者 Choi Donghyun] “要是这样下去哪天真出事故,将来不就是要按重大灾害来处罚我们吗。”
在京畿道安山市始华工业园区经营模具企业的朴某代表,最近忧心如焚。由于8小时追加延长工时制度到期失效,他尽量在遵守法定工时的前提下按期交货,不得不催促员工加快进度。由此一来,他时刻担心一不小心就发生安全事故。朴代表表示:“虽然在追加延长工时制度上给予了一年的指导期,但本质上我们依然处在违法者的位置”,“听说明年指导期结束后,《重大灾害处罚法》还要适用于50人以下的事业场所,这不就是让中小企业都活不下去吗”,他如此痛陈。
适用于5~29人事业场所的8小时追加延长工时制度在去年年底结束后,中小企业界陷入愁云惨雾。许多中小企业原本就人手不足,如今连法定最大工时也缩减,只能为按时交货而苦苦挣扎。在不得不违法安排额外工作时间的情况下,不少企业战战兢兢,生怕员工去举报。
8小时追加延长工时制度,是在2021年7月将每周52小时工作制适用于50人以下事业场所时,对小规模(5~29人)事业场所临时允许每周追加工作8小时的制度。尽管中小企业界强烈反对,该制度仍于去年12月31日随着日落条款到期而被废止。政府和执政党曾推动立法,将日落期限延长至2024年,但因在野党反对而告吹。目前,延长日落条款的法案仍躺在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的案卷之中。
政府为先行缓解一线困难,决定对追加延长工时制度给予1年的指导期。30人以下事业场所在指导期内将被排除在定期劳动监察对象之外。除此之外,即使在劳动监察过程中查出工时违法行为,也将给予最长9个月(先3个月,必要时再追加3~6个月)的整改机会。
然而,经营30人以下企业的中小企业与初创公司代表们表示,指导期意义并不大。因为即便劳动监察在一段时间内放松,只要员工举报,企业就会立刻受到处罚。实际上,即使在指导期内,如因引发社会舆论而被列为特别监察对象,也会在没有整改期限的情况下立即遭遇法律重罚。教育行业一位初创公司代表表示:“如今每周52小时以外的追加延长工时已属违法,如果有人举报、相关部门上门调查,我们根本无话可说”,“其他公司朋友都因为每周52小时制能早点下班,只有自己所在公司还要加班,这样一来难道不会让人产生举报的念头吗?”
以“企业未能正确遵守工时”为由,劳动者向劳动厅提交陈情的案例,事业场所规模越小越多。根据雇佣劳动部调查,去年劳动者以控告、告发、陈情等方式举报违反每周52小时制的事业场所或事业主的案件共有648件。与首次实施每周52小时制的2018年(179件)相比,增加了3.6倍。其中,“陈情”案件中,50人以下事业场所有274件,50~299人有186件,300人以上为54件。可以解读为,事业场所越是小微,越缺资金和人手,劳动者不满情绪就越多。曾在30人以下小规模事业场所中发挥缓冲劳资矛盾“防波堤”作用的追加延长工时制度已经瓦解。今后30人以下小规模事业场所的劳资纠纷大幅增加的可能性很高。全国5~29人事业场所有63万家,从业人员603万人。
中小企业界一再要求尽快重新立法恢复8小时追加延长工时制度。中小企业中央会相关人士指出:“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强行推进所谓‘黄色信封法’(《劳动组合法》修正案),却连8小时追加延长工时制度都不讨论”,“如果真正为民生着想,就应当尽快启动法案审议和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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