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市6日表示,将对本地区单人微型个体工商户的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保费给予部分补贴。
补贴对象为今年1月1日之后新加入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且年销售额在3亿韩元以下的单人微型个体工商户。
市政府将在最长3年内,对符合条件者已缴纳的雇用保险保费按30%、工伤保险保费按50%的比例予以补贴(退款形式)。
补贴申请按季度受理,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提交,本季度(第一季度)申请期限为本月31日。符合条件者可在市中小企业支援门户网站“大田Biz”确认公告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特别是,为了提高今年单人微型个体工商户的雇用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率,市政府将大幅简化申请和发放程序。
市小商工政策科科长 Han Jongtak 表示:“我们将努力强化对单人微型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使个体工商户的社会安全网更加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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