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被政治既得利益绑架的选举制度改革
总统和国会议长都一再强调要改革选举制度,但至今仍没有具体进展。包括选区划分在内,要在既定选举日程内完成制度改革,事实上看上去很难。对于制度效果虽存在不同看法,但最大障碍是现有政党势力和地区选区议员的既得利益问题。最近朝野阵营对立日益极端化,也成为达成制度改革共识的阻碍因素。照此下去,很可能又像每次那样,在选举日程的最后关头,由既得利益的政治圈内合谋,草草拼凑出权宜之计就匆忙举行选举。
上个月,国会议长顾问委员会整理并提出了若干备选方案。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讨论的选项也大致相似,大体分为两类:一是维持现行混合制、通过增加比例代表议席加以补充的方案;二是干脆改为城乡结合型中大选区制的改革方案。混合制下扩大比例代表的设想,是通过增加国会议员总数来解决。这是核心争点。对于增加国会议员定额,国民自以往以来就难以产生共鸣,原因在于对国会的不信任。在进行理性讨论之前,国民就不会同意把那样的议员人数再增加。
当然,从综合考虑人口、领土等因素的国际比较数据来看,我国议员人数并不算多。一般认为可以增加到大约350人左右。然而,仅凭维持现行地区选区、同时增加比例代表这一种方式来主张扩大议员定额,是行不通的。必须要有充分论据说明,为了我国国会和议会政治的发展,有必要增加议员人数。
也有人主张,如果国会只是陷于阵营对立,那就应当大幅削减议员人数,只保留能够按得票比例代表政党的最低程度即可。尽管国会法中“议员作为国民代表者,不受所属政党的约束,应依照良心进行表决”的自由投票规定依然存在,但现实中却毫无顾忌地出现了在逮捕同意案表决中“揪出叛徒”的说法。如果像现在这样不是代表国民而是代表政党,那么出现“就算只有二三十名议员也够了”的极端批评,也并非没有道理。若要提出扩大议员定额,至少也要同时提出打破阵营对立、改革政党政治的方案。为扩大比例代表席位,不仅要增加议员总数,还必须伴随缩减地区选区,才能符合通过制度调整来消除废票的宗旨。
现实中,负责通过制度改革方案的议员,其自身选区牵涉其中,因此称缩减选区很难。因此,作为第三种备选方案提出的城乡结合型混合中大选区制,被认为具有缓解对缩减选区忧虑的优点。然而,如果既有政党的既得利益问题得不到解决,中大选区制就会沦为大党瓜分议席的工具,制度改革宗旨中的优点荡然无存,只剩下弊端。这是决定性的争点。必须废除候选人号码顺序制,改为抽签决定候选人排列顺序,或者限制政党提名候选人数,方能期待中大选区制体现其改革宗旨。
一边守住自己的选区和候选人号码顺序制的既得利益,一边谈论选举制度改革,这就是当今韩国政治的所谓“改革论”。甚至连相关学者也称,议员和政党的这些既得利益是“现实条件”,实际上是在为既得利益披上现实主义的外衣。既得利益并非应当承认的现实条件,而是必须加以改革、予以克服的韩国政治课题。我国宪法规定,在宪法修订时,修宪后的效力不适用于当时在任总统,这是为了防止滥用既得利益的装置。难道还能规定,在修改选举制度时,国会议员不得依照修改后的选举制度参选吗?
Kim Manheum 汉城大学特聘教授、前国会立法调查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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