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向因16年前强制猥亵13岁未满儿童等嫌疑而被重新收押的金根植求处有期徒刑10年,并请求对其实施性冲动药物治疗等措施。
检方3日在水原地方法院安养支院刑事第一部审理下进行的公判中,以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的处罚及受害者保护等的法律》(强奸13岁未满未成年人等)等罪名起诉的金根植为对象,求处其有期徒刑10年。同时,向合议庭请求一并下令对其实施为期10年的性冲动药物治疗(化学阉割)、佩戴为期10年的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完成性暴力矫治项目等措施。
检方表示,“被告人为满足性欲望而犯下反人伦罪行,有必要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并与社会隔离”,并说明了理由。
宣判公判将于本月31日上午10时举行。
辩护人和金根植主张,2006年5月至9月因在首都圈地区性侵11名未成年人被捕时,他已经对13岁未满儿童犯罪事实予以自白,但检方却事后才另案起诉。辩护人称:“如果当时与以往案件一并受审,量刑本不会这么重,还应考虑到此次迟延起诉导致其承受舆论指责的情况。”
在获得陈述机会后,金根植拿出事先写在信纸上的文字宣读。他表示:“向受害者及其家属由衷致歉”,“保证不会再犯。”但他同时指责检方和媒体称:“检方对我早在自首时就已供述的内容迟来起诉并进行舆论操控”,“媒体刊载了与事实不符的虚假内容。”
对于金根植在2019年12月和2021年7月于全罗南道海南监狱殴打狱警的妨碍公务嫌疑,以及2017年至2019年多次殴打同监在押人员的惯常殴打嫌疑,检方求处其有期徒刑2年。
金根植被控于2006年9月18日在京畿道某小学附近的山坡地殴打当时未满13岁的受害儿童A某,并以凶器威胁后实施强制猥亵。金根植是本案加害者这一事实,是在检方为配合其出狱在即,对近期京畿·仁川地区7个警察署所保管的未破性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清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
检方在收到大检察厅回复的鉴定结果——2006年儿童强制猥亵未破案件中身份不明犯人的DNA与金根植的DNA一致后,对其提起了公诉。
此前,金根植因2006年5月至9月在首都圈地区性侵11名未成年人之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原定于去年10月17日刑满出狱,但因新暴露出的“16年前仁川地区儿童强制猥亵”嫌疑,在期满出狱前一天被重新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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