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中小企业等缴纳期限一律延长3个月
对不诚实申报法人、公益法人会计造假等加强核查
国税厅于27日表示,2022年12月结算的法人应在下个月3月31日前申报并缴纳法人税,自3月1日起可通过“HomeTax”便捷进行电子申报。本次须申报的12月结算法人约106.5万家,比去年(约99.99万家)增加约6.6万家。
属于诚实申报确认对象的法人或适用合并纳税制度的法人,可以在5月2日前申报并缴纳法人税。诚实申报确认对象包括:▲以房地产租赁业等为主要业务的小规模法人 ▲在个人诚实申报确认对象中转为法人的经营者 ▲承接法人转制经营者原有业务并以实物出资方式等取得该业务的其他法人等。但诚实申报确认对象法人在申报法人税时,须同时提交税务代理人出具的“诚实申报确认书”。
如应纳税额超过1000万韩元,可自纳付期限次日起1个月内(至5月2日)分期缴纳部分税款,中小企业则可在2个月内(至5月31日)分期缴纳。
国税厅正在对作为我国经济中枢的出口中小企业提供延长纳付期限等支持。国税厅以2021年或2022年出口额占销售额50%以上的中小企业为对象,自行选定2万家,并在此基础上,追加纳入关税厅与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选定的4000家出口相关中小企业,对合计2.4万家中小企业的纳付期限一律职权延长3个月。
同时,针对出口中小企业,将通过设在本厅、地方厅和税务所的“未来成长税务支援中心”,最大限度提供提前退税、优先审查研究开发(R&D)税额抵免、免于纳入申报内容核实对象等税务支持。国税厅还表示,即使不属于职权延长期限对象,如法人等因经营出现显著亏损而申请延长纳付期限,也将积极予以审慎审查。
国税厅每年对通过公益法人实现对关联企业的控制以及将捐赠财产用于公益目的以外用途等行为进行核查。今后也将对会计舞弊和私用等违反税法的行为开展税务调查等严格管理,以切断规避法律行为。
同时,国税厅计划今后对是否反映申报辅导资料进行精细分析,并实施包括核实申报内容在内的验证工作。但对出口中小企业等,原则上将其排除在申报内容核实对象之外,以支持纳税人能够专注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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