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支持中小出口企业的谅解备忘录

国税厅和关税厅于4日签署了支持出口中小企业的业务协约(谅解备忘录)。根据本次协约,在国税厅和关税厅分别被选定的模范纳税人和创造就业企业等,可以通过两机构之间相互交换企业名单,同时享受国税厅和关税厅提供的税务支持。


在国税厅选定的、具有出口实绩的8000余家模范纳税人和创造就业企业,在原有享受国税厅税务支持的基础上,将额外享受关税厅提供的税务支持,包括:延长关税缴纳期限、免除纳税担保、出口退税特别支持、排除在关税定期稽查对象之外以及关税稽查的延期等。


在关税厅选定的、具有出口实绩的2400余家模范纳税人和创造及维持就业企业、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企业(AEO)等出口优秀中小企业,在原有享受关税厅税务支持的同时,将追加享受国税厅的税务支持,包括:延长国内税的缴纳期限和免除纳税担保、提前支付退税款、排除在定期税务稽查对象之外、税务稽查延期以及对研究开发(R&D)税额扣除事前审查的优先办理。


国税厅和关税厅计划从3月起,为此次相互交换名单的1万余家企业提供税务支持。今后,两机构还将于每年年初相互交换税务支持对象企业名单,持续推进相关支持。



国税厅厅长 Kim Changgi 表示:“我们将积极把出口一线提出的意见反映到国税行政中,强化税务支持,使出口中小企业无需为税务问题分心,能够专注于经营活动。”关税厅厅长 Yoon Taesik 也表示:“将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全力以赴支持出口中小企业并消除海外非关税壁垒,从而提升我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国税厅与关税厅通过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中小企业的扶持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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