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民生特别司法警察团24日公开的,关于涟川郡长南面废弃物填埋团伙非法行为的图示资料

京畿道民生特别司法警察团24日公开的,关于涟川郡长南面废弃物填埋团伙非法行为的图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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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经济(水原)=记者 Lee Younggyu] 京畿道查获一伙人,以为农地进行填土为名欺骗土地所有者,实际非法回填相当于63辆自卸卡车的废弃物(无机性污泥)。


京畿道民生特别司法警察团24日表示,自本月6日起与涟川郡联合在涟川郡长南面一带开展非法填土联合执法,结果查获1起无机性污泥非法填埋案件和8起未安装抑制扬尘设施案件。


执法结果显示,坡州市A骨料企业代表、B运输企业、C填土业者相互勾结,向涟川郡长南面一带面积为941平方米的农地所有者提出“将为农地填铺优质土壤”的建议,在农地所有者同意后,于凌晨等监管薄弱时段,非法回填了相当于63辆自卸卡车、约1575吨的无机性污泥废弃物。


无机性污泥是岩石破碎制砂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该废弃物会导致磷酸不足或引起土壤氢离子浓度上升,因此严禁填埋于农耕地,必须通过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在长南面一带的其他农地,还查获了8起未安装抑制扬尘设施的违法行为。


D农地填土企业本应配备抑制扬尘设施,在防止扬尘产生的前提下开展施工,但其在未配备相关设施的情况下施工,被联合执法当场查获。


对于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地整理工程(农地填土),必须配备防尘网、车辆冲洗设施、洒水设施等后方可施工。


现行《废弃物管理法》规定,若非法填埋废弃物,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未安装抑制扬尘设施的行为,则根据《大气环境保全法》处以3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涟川郡为根除过度农地填土及填埋行为,正推进与开发行为许可相关的条例修订。



京畿道民生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 Hong Eungi 强调称,将通过全年对事业场所废弃物非法行为开展调查,事先防范与农地填土相关的违法行为,并促使相关行业提高警觉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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