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使用范围、缩减购买限额等
【亚洲经济 记者 Seong Giho】行政安全部表示,为了加强对小商工人的支持、提高带动地区经济活性化的效果,已围绕“以小商工人为中心的使用处改善方案”制定了《2023年地区爱心商品券指引》修订案,并于22日通报各地方自治团体。
首先,将以小商工人为中心重新调整地区爱心商品券的使用处。此前,只要在法律上属于中小企业,就可以登记为地区爱心商品券加盟店,因此大型医院、大型超市等难以视为小商工人的场所也可以使用商品券。为改善这一问题,将在综合考虑法律上的小商工人标准等因素的基础上,仅允许“年销售额在30亿韩元以下”的经营主体登记为加盟店,并建议各地方自治团体根据本地区情况,对不符合小商工人扶持宗旨的业种一并加以限制。通过此举,引导地区爱心商品券更多地在相对规模较小的小商工人门店中使用,从而将有限的财政资源集中用于支持小商工人。
此外,将缩减每人地区爱心商品券的购买额度和持有额度。此前,每人购买额度在每月不超过100万韩元的范围内、持有额度则在无单独限制的前提下由各自治团体分别设定,出现了大量购买商品券囤积后,一次性用于高价商品和服务消费等不符合政策宗旨的使用案例。今后,将由各自治团体在“每人每月购买额度不超过70万韩元、持有额度不超过150万韩元”的范围内进行设定,以引导商品券在更多小商工人门店、更高频率地被使用。通过这一措施,预计可以支持更多小商工人,同时进一步提升区域内资金循环和扩大消费的效果。
同时,将灵活调整地区爱心商品券折扣率上限。此前原则上将折扣率限制在10%以内,仅在节日等例外情况下,允许临时上调至15%,在发生大规模灾害、急需进行受灾支援等情形下,难以及时灵活应对。今后,行政安全部在原则上将折扣率限制在10%以内的同时,在例外情形下将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差别化折扣率,对因灾害等确有必要上调折扣率的情况,将积极给予支持,使能够适用足以带动地区经济活性化的折扣幅度。
行政安全部地方财政经济室长 Choi Byeonggwan 表示:“本次指引修订的着眼点在于,使地区爱心商品券能够对更多小商工人提供实质帮助”,并称:“今后行政安全部也将持续推进制度完善,使地区爱心商品券切实符合支持小商工人和激活地区经济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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