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记者 Park Jinhyeong] 一名因企图杀害向自己提出分手的情妇而在一审被判实刑的已婚男子,在二审被减刑为缓刑后获释。


20日据法律界消息,光州高等法院第2-3刑事合议庭(审判长法官 Park Jeonghun)在被控预备杀人等罪名的A某(50岁)一案二审中,撤销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原判。


合议庭改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责令其参加40小时的跟踪骚扰治疗项目课程。


策划杀害情妇的50多岁已婚男一审被判有罪 二审获释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因在去年3月初情妇一再拒绝继续见面,他遂预谋将其杀害,被移送审判。


A某通过网络购物商城购买了各类作案工具,并租借了一辆打算用于非法拘禁的轿车。


他前往位于全罗南道木浦市的情妇住处,以让其下楼到停车场为由将其诱出,随后强行将其押上轿车,非法拘禁约1小时。


他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捆绑情妇双手,并以凶器威胁,扬言要将其杀害。


他从全罗南道木浦市驾车至长兴郡约55公里,一路上持续非法拘禁情妇,使其惊恐万分。


在情妇的劝说下,他最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并将其释放。


合议庭表示:“本案犯罪经过显示其罪质恶劣,理应受到严厉谴责”,“尤其是预备杀人行为,极有可能一旦发展就导致严重后果。”


但合议庭同时就量刑理由说明称:“进入二审阶段后,受害人表示不愿对其进行处罚,被告人也表现出反省态度,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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