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界:“黄信封法鼓励非法罢工,损害企业与国家竞争力”
经济六大团体召开记者会 呼吁中止审议工会法修正案
[亚洲经济 记者 优秀妍] 被称为“黄色信封法”的《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节法》第2、3条修正案在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小委员会获得通过后,经营界再次出面,敦促中止审议。经营界担忧称,工会法修正案实际上将助长非法罢工,不仅会损害企业,也会削弱国家竞争力。
包括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在内的六大经济团体于20日下午在国会发表了题为“敦促中止审议工会法修正案共同声明”的文件。参与共同声明的六大经济团体分别是: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大韩商工会议所、全国经济人联合会、韩国贸易协会、中小企业中央会、韩国中坚企业联合会。本次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扩大《劳动组合法》中“使用者”概念和劳动争议的范围,并限制使用者就非法争议行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
20日,在国会,六大经济团体召开记者会,敦促中止对工会法修正案的审议。自左起为:Kim Kohyeon 韩国贸易协会专务,Woo Taehee 大韩商工会议所常务副会长,Kwon Taeshin 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常务副会长,Choi Jinsik 中坚企业联合会会长,Kim Gimon 中小企业中央会会长,Son Kyungshik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会长。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六大经济团体主张,修正案实际上是在强制赋予原发包业主对承包劳动者的使用者地位。修正案将使用者的概念定义为:“即便不是劳动合同的缔约当事人,只要处于能够对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实施实质性、具体支配和决定地位的人”。
对此,六大经济团体表示,这是“否定承揽这一民法合同的实质,将并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发包大企业拉入劳资关系当事人之列,意在扩大争议对象”,并担忧称,“会把与实际劳动合同无关的原发包企业也变成争议对象,从而不断制造新的争议行为”。
他们还指出,修正案扩大了“劳动争议”的范围。现行制度将劳动争议的范围界定为“就决定劳动条件的主张不一致”。而修正案则改为“就劳动条件的主张不一致”,由此劳动争议的范围将大幅扩大。六大经济团体担心称,“即便是高度经营判断、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工会也可以要求协商并发起罢工”,“在罢工万能主义之下,产业现场全年都会被卷入劳资纠纷”。
经营界还指出,修正案限制了对非法争议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非法争议行为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修正案规定,“在认可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应当分别确定各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责任范围”。经营界主张,对于多数人集体行为所造成的非法争议行为损失,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按个人逐一提起索赔。由于非法争议行为属于集体行为,因此追究连带责任才是合理之举。
另一方面,根据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以30家主要企业为对象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30家企业全部表示,工会法修正案将对企业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其中,93%的企业担忧,因使用者范围扩大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将激增;同样有93%的企业担心,因争议范围扩大导致劳资纠纷长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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