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诬告强迫作虚假陈述引发争议
以学生外部奖学金相要挟施压
光州地方法院二审判处罚金800万韩元

一名高中副校长因出于诬陷与自己关系不好的教师之目的,强迫女学生作出有关性骚扰的虚假陈述,被判处罚金。


据联合新闻12日报道,当天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3庭(审判长Kim Taeho)在针对因违反《关于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等特别法》(对儿童福利设施从业人员等的儿童虐待加重处罚)及强迫罪被起诉的A某一案的二审中,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罚金800万韩元。A某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光州地方法院全景

光州地方法院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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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控于2021年1至2月在全南一所高中的副校长任内,多次强迫在校生B某对教师C某作出虚假证言。


A某平日与C某关系不睦,听到有关C某“挽着女学生的胳膊、搭肩同行”的传闻后,要求B某“写一张亲笔纸条,内容是C老师对学生进行性骚扰”。他还强迫其写纸条称:“想提醒C某注意,但只靠口头说他会否认,要让他警觉,就需要学生的字迹。”


在B某拒绝后,A某以“你要是不配合,我也不能给你任何好处。你下个月不是还得领奖学金吗”相威胁,并提及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外部奖学金,对B某施压。最终,按照A某指示写下纸条的B某,因对诬陷老师感到内疚,曾一度考虑辍学、转学,甚至自残,饱受严重压力折磨。


合议庭指出:“身为高中副校长的A某让学生写纸条诬陷老师,情节恶劣”,“并且受害学生似乎因罪恶感和不安等遭受了相当程度的精神痛苦。”



随后就量刑理由表示:“但综合考虑到A某在二审中承认虐待行为并表示反省、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其似乎是出于想以副校长身份解决学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而实施本案行为,以及学生们为其请求宽大处理等因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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