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Jo Sungpil] 国家人权委员会6日表示,已建议行政安全部长官限制地方自治团体公务员对可阅览个人信息的居民登记综合行政系统的使用权限,防止其擅自访问。
人权委认为,“即便有必要利用为行政机关履行业务等而收集的个人信息,但以业务研修或业务协助等为由阅览他人个人信息,已经超出为实现个人信息收集、利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人权委还指出,“居民中心的民愿(群众诉求)负责职员以科室业务协助等为由,长期形成了习惯性登录迁入申报程序,阅览与居民登记事项有关的电子信息资料的做法”,“有必要对系统进行改进,例如生成阅览查询记录、弹出警示窗口,或新设填写阅览目的的栏目等”。
此前,人权委接到一名搬到釜山某自治区的市民的申诉。该市民称,当地行政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A某与其平日相识,却在自己尚未告知住址前就已经掌握其家庭住址,属于擅自阅览个人信息的行为。A某当时辩称,平日存在一种惯例,即如果认为出于新进员工训练(业务研修)、向居民转交拾得物等公务需要,就会从民众的迁入申报记录中阅览所需信息,申诉人的信息也是出于工作需要而阅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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