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向农民发放补贴…全国广域市中首例
第八届民选政府承诺《农民公益补贴发放条例案》获市议会通过
惠及8000多户家庭…每户每年发放60万韩元本地商品券
【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记者 Yoon Jamin】光州广域市(市长 Kang Gijeong)表示,作为第8届民选政府代表性承诺项目的《向农民发放公益补贴条例案》已于6日在市议会本会议上获通过。
该条例旨在提升农业的公益价值,营造可持续的农业环境,内容包括可以向光州地区的农业从业者发放补贴。
在全国广域市当中,光州市是首个通过承认农业公益价值而向农民发放补贴的城市。
支持对象为:自申请年度前1年起将住址登记在光州,并在上一年度获得基本型公益直接支付金的农户,以及饲养家畜或昆虫满1年以上的农业经营体的经营主。
市政府预计受益对象约为8000多户,拟按每户每年60万韩元的标准,以地区商品券等形式发放补贴。
光州市在农民补贴的支持依据得以确立后,将通过3月追加更正预算来落实项目经费,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发放补贴。资金来源方面,光州市负担80%,自治区负担20%。
为制定该条例,光州市自去年9月起,由农民团体代表、市议员和专家群体等共11人组成“为引入光州广域市农民补贴而设立的协商委员会”,广泛汇集农业一线及专家等各方意见,并综合反映在条例中。
光州市今后将构建农民公益补贴综合管理系统,并在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后,正式推进该项目。
市光州战略推进团团长 Kim Yeongseon 表示:“承载着本地区农民长期夙愿的农民公益补贴条例既然已经通过市议会,我们将全力以赴,尽快落实项目经费,力争尽早实施,使其能够在近期韩牛和大米价格暴跌等导致困难加剧的情况下,为农户提供哪怕一点帮助。通过地区商品券形式发放的农民公益补贴,有望提升农业的公益性功能、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并为激活地区经济作出贡献。”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