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 记者 Gu Daeseon] 大邱交通公社在面向全国15个类型、569个机构实施的“由国民权益委员会主管的2022年度公共机构综合清廉度评价结果”中,综合清廉度获得2级,在195家与公职相关的团体中,作为唯一一家机构实现了连续11年被评为优秀机构。


连续11年获得优秀等级,即使将行政机关包括在内,全国也仅有5家机构达成,是一项极为稀有的成绩。今年在大邱交通公社所属的地方公社·公团类型中,没有综合清廉度1级机构,因此获得2级实际上意味着维持了清廉度的最高等级。

大邱交通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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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清廉度自2022年度起,改革为将原有的清廉度测定与反腐败政策评价整合而成的新综合清廉度评价体系,通过综合反映与公共机构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和内部成员所评价的“清廉体感度”、对反腐败努力的“清廉努力度”以及腐败案件发生现状等进行评价。


大邱交通公社去年通过制定社规等措施构筑了《防止利益冲突法》的施行基础,将清廉监察专员由1人增至2人以强化透明度,并重点推进对违规人员的人事惩戒加重、制定高层人员清廉实践指引、自主诊断腐败风险等全体员工的反腐败努力,由此实现了腐败案件“零发生”。


为共享清廉信息而新设DTRO清廉Band、运行清廉里程制度、推进官民协作联合宣传等多种活动,致力于在全公司范围内扩散清廉文化,这些努力也获得了高度评价。


Daegu Gyotong Gongsa 社长 Kim Gihyeok 表示:“本公司连续11年被评为清廉度优秀机构,是包括全体员工、协作企业以及市民在内,为构建清廉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也将继续发掘新的政策,并进一步强化既有业务,打造一家让市民能够共鸣并信赖的大邱交通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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