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Byun Seonjin] 自今年4月起,部分药品将被允许以二维码形式,而非纸质形式,提供药品说明书附件。关于药品使用时不良反应和风险性的说明书附件以电子信息方式提供,这在韩国尚属首次。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在2日举行的“食药品监管创新100大课题推进成果报告会”上表示,将分阶段实施药品电子标签(e-label)的引入,并自今年4月起至明年开展试点项目。首先,将对处方药中由医疗机构直接给药的注射剂,其说明书附件以二维码形式试点提供。由于药品说明书附件需要在有限的纸张上容纳海量药品信息,只能以小字号印刷,导致可读性差,此前一直受到批评。此外,若药品许可事项等信息发生变更,必须在至少1至3个月内修改说明书内容,这也是一大缺点。
制药业界对此反应热烈。Bang Hyeryeon 韩国阿斯利康常务表示:“抗癌药的药品信息多到相当于一本小册子,糖尿病药物的说明甚至超过40至50页,信息过于庞杂,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而且药品调查资料中的信息,大多数患者根本无法查阅,这也是一大缺点”。Bang常务还表示:“我国的基础设施非常适合引入药品电子标签。希望今后也能应用并推广到各种处方药上”,“以二维码为起点,也期待今后能推出应用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说明书附件”。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以医疗机构直接给药的注射剂为起点,正在研究今后将所有药品的说明书附件统一为电子信息提供方式的方案。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药品局局长 Kang Seokyeon 表示:“今后若通过移动终端等提供药品信息,预计也能为制药企业节省制作和印刷成本”,“同时还能向医疗专业人士和患者实时、迅速且高效地提供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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