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原=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记者 Jeong Yeonggwon] 全罗北道南原市在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调整指标4项中,“患者发生稳定化”“重症·死亡病例减少”“医疗应对能力稳定”3项已满足,将自本月30日起实施第一阶段义务调整。
据该市27日消息,截至前一日,新冠肺炎确诊人数为4.1761万名(53.6%),目前有172人正在隔离中。
市政府此次将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调整为佩戴建议,但部分设施将被排除在第一阶段义务调整对象之外。
在感染高危设施、医疗机构·药店及公共交通工具内,仍将维持室内口罩佩戴义务。
感染高危设施包括疗养医院、长期照护机构、精神健康促进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等;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公交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客船、渡船、出租车、飞机等也被纳入其中。
市政府建议,在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与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接触的情况;属于新冠肺炎高危人群,或与高危人群接触的情况;以及最近与新冠肺炎确诊者有接触的情况中,自接触之日起两周内佩戴口罩。
此外,在不易通风的“三密”(密闭、密集、密切接触)环境中,或在人员高度密集且有呐喊、合唱、交谈等大量产生飞沫行为的情况下,市政府也强烈建议佩戴口罩。
南原市保健所所长 Han Yongjae 表示:“今后即使室内口罩佩戴义务有所调整,也并不意味着口罩的防护效果和佩戴必要性消失,而是从‘法律义务’转为‘佩戴建议’,这一点要反复强调。鉴于高危人群的免疫力仍然不足,恳请尚未接种者积极进行追加疫苗接种。”
南原=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记者 Jeong Yeonggwon baekok@asiae.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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