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脑病变女儿38年后将其杀害的母亲
法院:“难以完全归咎于被告”

法院对一名照顾重度残疾女儿达38年之久、却将其杀害的60多岁母亲未判处实刑而予以从轻处理后,检方也破例放弃了上诉。


27日据法律界消息,仁川地方检察厅近日决定不对因涉嫌杀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A某(64岁)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宣判的刑期低于检方求刑的一半,检方会提起上诉。由于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按照检方自身标准,本案属于必须上诉的案件。 [图片出处=亚洲经济提供]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宣判的刑期低于检方求刑的一半,检方会提起上诉。由于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按照检方自身标准,本案属于必须上诉的案件。 [图片出处=亚洲经济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为判决宣告次日起一周,周末和公休日也计算在内。对A某案件作出判决的本月19日之后,其上诉期限截至本月26日。


检方在去年12月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曾求处A某有期徒刑12年。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处的刑期低于检方求刑的一半,检方通常会提起上诉。由于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按照检方自身标准,本案本应提起上诉。


然而,据悉检方考虑到A某长期艰难照料残疾女儿等情况,决定不予上诉。


此前法院也说明从轻量刑的理由称:“照顾残疾人的家属在国家和社会支持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完全依靠自身承担责任而饱受痛苦”,“本案也难以将责任完全归咎于被告人一人”。


A某因涉嫌于去年5月23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仁川市延寿区一处公寓内先给30多岁的女儿B某服用安眠药后将其杀害,被在不羁押状态下起诉。她在作案后自己也服下安眠药试图极端轻生,6小时后被前来公寓的儿子发现,捡回一命。


患有脑病变一级重度残疾的B某自出生起身体就不便,在案发前几个月被诊断为结肠癌3期。A某为了维持生计,与在外地奔波打工的丈夫分居生活,一边接大小便一边照顾沟通困难的女儿,持续了38年之久。



她在法庭上哽咽表示:“当时我已经没有支撑下去的力气”,“‘如果我死了,谁来照顾女儿?那就到此为止吧’当时脑子里只剩下这样的念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