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监院对现代汽车金融混合企业集团内部控制不完善发出注意处分
[亚洲经济 记者 Lee Jeongyun] 金融监督院因现代汽车金融混合企业集团在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足,对其作出了注意处分。
据23日金融业等方面消息,金融监督院近期对现代汽车金融混合企业集团进行了检查,并以强化内部控制业务组织及报告体系、加强对风险集中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为由,向其下达了4项“经营留意事项”和8项“改进事项”。
“经营留意事项”和“改进事项”属于要求金融公司注意或自主改进的行政指导性质措施。
金融监督院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现代汽车金融混合企业集团在适用内部控制标准及风险管理标准的部分海外子公司中,未将高风险关联交易事前审查、集中风险及传染风险管理等纳入运作范围,因此要求其制定更为细致的管理方案。
同时,围绕内部控制业务重叠问题,金监当局要求其强化内部控制团队之间的职能分工及报告体系,并在危机应对方面提升预警系统的运行水平。对于隶属现代汽车金融混合企业集团的非金融公司高管兼任金融公司职务一事,金监方面也指出有必要予以注意。
金融监督院还表示,考虑到现代资本董事会作为现代汽车金融混合企业集团的代表性金融公司董事会,是最终审议及决议机构,应当对大股东可能行使影响力的情况予以警惕。
金融混合企业集团须选定代表性金融公司,并定期检查、评估资本充足性等集团层面的风险状况。同时,还必须自行落实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以及关联交易管理。现代汽车于去年被指定为金融混合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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