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Choi Taewon 记者] 因殴打女友致其受伤被起诉的一名20多岁男子,在一审中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法律界22日消息,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8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Kim Ujeong 部长法官以伤害罪起诉的A某,判处其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2年。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表示:“伤害程度并不轻,而且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
此前,A某于去年6月5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在首尔恩平区与当时坐在车内的女友因自己的饮酒聚会问题发生争吵期间,对其实施殴打,被指控致其鼻骨骨折和脑震荡等伤害,需要约30天治疗,因而被移送审判。经调查,在殴打过程中,A某多次击打女友面部,并拽住其头发将其拖出车外,随后用拳头和脚猛击其全身。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