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乙支路 SK电讯 T Tower 大楼  文昊南 记者 muno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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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经济 记者 Kim Daehyeon] 部分SK电信用户以要求停止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化名处理为由提起诉讼,并在一审中胜诉。


19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29庭(审判长 部长法官 Han Jeongseok)在5名以姓郑为首的用户针对SK电信提起、金额约2.5亿韩元的处理停止请求诉讼一审中,作出原告胜诉判决。


合议庭表示:“修订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严重限制了个人信息主体对化名信息的自主决定权”,“可以认为,信息主体行使要求停止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化名处理的权利,是其对化名信息行使的唯一决策权。”同时认定“被告(SK电信)不得对原告们的个人信息进行化名处理”。


化名信息是指删除或替换部分个人信息,使在没有追加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个人而进行化名处理后的信息。电信运营商在未经当事人同意而额外利用个人信息或向第三方提供时,必须进行化名处理。


参与连、为民主社会而奋斗的律师团体(民辩)、首尔基督教青年会(首尔YMCA)、进步网络中心等团体于2020年10月向SK电信询问其所持有个人信息是否进行化名处理、化名处理信息主体能否查阅其全部个人信息,并最终要求停止化名处理。原因在于担心电信运营商滥用个人信息。



SK电信以“对于已经化名处理的信息,个人信息查阅权和处理停止权受到限制”为由,拒绝了这一要求。参与连等团体指出,“如果没有查阅请求权和处理停止权,那么一旦个人信息落入企业之手,信息主体将完全丧失对其进行控制和监督的手段”,并于次年2月提起诉讼。郑某等人是自愿参与本次诉讼的用户。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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