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中断人事交流…必须坚守原则”

南区:“自主晋升,程序上不存在问题”

[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记者 Park Jinhyung] 光州广域市与南区近日围绕副区厅长(3级)人事问题持续发生冲突。


光州市称南区强行推进副区厅长自行晋升,违反了人事交流协约;而南区则持完全相反立场,双方关系一度陷入冷淡。


三级人事交流引发纷争…光州市称“违反协议” 南区回应“不是” View original image

光州市行政副市长 Moon Younghun 19日在媒体吹风会上表示:“将中断与南区的人事交流协约,并追究其责任”,表明强硬立场。


Moon行政副市长所提及的人事交流协约内容如下。


协约规定,如在退休前进入功劳休假而出现副区厅长空缺时,该空缺可以由南区通过自行晋升人员补充,或向市厅请求派遣市厅公务员补位。


每年1月1日一直进行人事交流,以这一时间点为基准,南区副区厅长已被列为功劳休假对象而出现空缺,且据称内部没有具备3级晋升资格的人员。


因此,南区本不应进行自行晋升,而应向市里请求副区厅长人选。


这就是Moon行政副市长公开指出“这是明显违反人事交流协约”的原因。


对于南区在1月17日之后,即出现符合3级晋升最低年限条件人员后,才提出相关协商请求一事,Moon行政副市长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他表示:“如果接受南区的请求,不仅会打乱市里的人事安排,也会对其他自治区副区厅长的人事日程造成混乱。”


他还强调:“这将破坏一直以来忠实履行协约的其他自治区对市里的信任,因此绝不可能接受。”


对此,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1日时,副区厅长尚未进入功劳休假,因此并未出现空缺,自然也就没有理由向市里请求副区厅长人选。”


该负责人接着说明说:“之后(1月1日以后),副区厅长申请从本月26日起进入功劳休假,届时才会出现空缺”,“由于出现了符合3级晋升最低年限条件的人员,所以进行了自行晋升。”


他还表示:“将继续与光州市保持对话,尽全力确保人事交流得以持续进行。”


其说明称,由于第8届民选光州市与5个自治区之间尚未签订新的人事协约,因此是依据“在自治区副区厅长、3级职位出现空缺时,认可自治区自行晋升”的第7届民选人事协约以及《地方自治法》,对3级晋升人事作出决议的。”


南区于18日召开人事委员会,决议让自治行政局长 Lee Hyun 晋升为3级。


光州自治区的3级自行晋升,此前已有2018年光山区、去年东区两例,本次为第三例。


此次事件也出现了对立面扩大的征兆。


在由光州市长裁量决定的“特别交付金”向各自治区分配的过程中,南区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光州市已经在与自治区共同开展、为期6个月的6级公务员培训中将南区排除在外,“矛盾雷区”已然埋下。


南区有6名公务员调往市厅,本应因此产生相应的晋升需求,但由于这一举措,人事行政受到影响,出现了差池。


甚至在每月召开一次、由各自治区副区厅长等参加的扩大干部会议上,市厅内部也在流传“排除南区”的说法,其后续发展备受关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