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革新处明确工伤推定制度四大疾病领域
包括肌肉骨骼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职业性癌症和精神疾病
[亚洲经济 记者 Lee Gimin] 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受伤或罹患疾病的公务员,将更容易、更快速地获得补偿。
人事革新处(处长 Kim Seungho)19日表示,将在本月20日至下月2日就《公务员灾害补偿法(灾补法)施行令》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该修正案以明确适用“公伤推定制”的疾病领域、免除对明显属于公务伤害案件的审议以及减轻灾害举证负担为核心内容。
首先,人事革新处在综合以往公伤审议案例、相关机构意见征集及专家咨询等基础上,确立了引入公伤推定制的法律依据,在灾补法中明确列出四大类适用疾病领域:▲肌肉骨骼系统疾病 ▲心脑血管疾病 ▲职业性癌症 ▲精神疾病。
公伤推定制,是指公务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长期暴露于有害、危险环境而罹患疾病时,推定为公务灾害的一项制度。
人事革新处说明称:“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和精神疾病是申请频度较高的疾病类别,而职业性癌症则是公伤公务员较难自行举证的疾病类别,因此一并纳入适用范围。”
此外,对于因公务事故导致伤情明显的情形,修正案明确将医疗给付的决定权限委托给公务员年金公团,使可免于提交审议委员会审议,从而为公伤公务员建立起快速补偿体系。通过简化审查程序,旨在提供更加迅速的补偿。
今后,关于灾害预防及康复支援相关项目的开发与推广、健康检查与咨询、健康维持与增进设施的设立和运营等,可委托给公务员年金公团实施的业务范围,也将被具体明确。
此前,虽然仅有关于灾害预防及康复支援委托给公团的法律依据条款,但缺乏对委托范围的详细规定,导致公团难以自主开展受托业务。
对于这一点,人事革新处也表示:“期待公务员年金公团今后能够更加积极地推进相关灾害预防和康复项目。”
此外,还制定了为保障审议委员会顺利运作而实施现场调查的相关法律依据。
本次修正内容将在立法预告期间广泛征求国民意见,并经过法制与规制审查、副部长会议及国务会议等程序后实施。其中,关于明确公伤推定制适用疾病领域以及将对明显公务伤害案件的决定权限进行委托的内容,将自灾补法新增条文施行日即6月11日起实施,其余事项则计划在5至6月间公布后立即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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