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首尔市提交组织改编方案并建议新设局长级(2、3级)职务
首个构建涵盖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公职伦理等内容的一体化人力管理体系的案例
按领域细化法制职能,强化居民条例、制度改善等市民参与
通过部门间职能调整与重组,着力提升组织与人力的效率
[亚洲经济 记者 Park Jongil] 首尔特别市议会(议长 Kim Hyunki,江南3选区、国民力量党)于1月16日实施了议会事务处组织改编,包括在地方议会中首次新设“科级”人事主管官。
此举旨在配合地方议会人事权独立的顺利落地以及现政府推进的“地方时代”实现。
首先,为构建市议会事务处人力的统合管理体系,将新设“人事主管官”。在人事主管官之下,在原先运行的“人事组”基础上,新设负责员工教育培训与福利待遇的“人力开发组”和负责树立公职纪律、提升议会廉洁度的“公职伦理确立组”,共组成3个组。
自2022年1月13日地方议会人事权独立后,许多地方议会事务机构虽已设立并运行人事组,但将人事部门作为四级(相当于科级)正式职制新设的,首尔特别市议会是全国17个市、道议会中的首个案例。截止2023年1月,首尔市议会事务处的核定编制为429人。
此外,将“立法主管官”全面改组为以国会社务处法制室为模型的“法制主管官”。原有的“法制支援1、2组”将分别改组为“行政法制组”和“技术法制组”,以强化按领域划分的专业性,并新设“居民参与法制组”,以加强居民条例提案和问题发掘等市民参与功能。
同时,撤销“市民权益主管官”,将民愿管理职能移交给政策支援主管官等,通过部门间职能调整与合并,提高组织与人力的效率。按照新政府的人力运用方案,在不增加组织和编制的前提下,强化了人事与法制等核心职能。
首尔市议会于去年12月向首尔市提交本次组织改编方案时,同时建议新设局长级(地方职2、3级)职务。这是为分散过度集中于1名事务处长的指挥体系,消除职级空白,确立连续的职业发展路径,是地方议会长期以来的宿愿课题之一。
目前,首尔市议会事务处缺乏局长级职务(2、3级),由1名事务处长(1级)单独指挥19名科长级(4级)干部。其指挥幅度约为首尔特别市执行机关(本厅)的4倍、中央部委的6倍。由于晋升至3级以上的机会等职业发展路径被切断,下级职员士气低落以及优秀人才能流失的情况也令人担忧。
议长 Kim Hyunki 表示:“通过此次组织改编,首尔市议会构建了涵盖人事管理、教育福利、公职伦理等相关功能的综合性人力管理体系。这是全国17个市、道议会中的首个案例,今后首尔市议会也将继续走在前列,推动地方议会人事权独立的成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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