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15人被立案调查
有人称损失最高达6亿韩元
警方:“调查后将准确掌握损失规模”

[独家]“托管虚拟币每月返利20%”……吞掉30亿的诈骗团伙 View original image

【亚洲经济 记者 Jang Sehee】一伙嫌疑人以“只要把虚拟币交给我们,每月就向投资人支付最高相当于本金20%的收益”为诱饵行骗,骗取约30亿韩元,目前已被警方立案调查。


综合16日亚洲经济采访结果,首尔水西警察署正以诈骗及类似存款非法吸收等嫌疑,对 Cho某等15人展开调查。该案于本月2日由首尔警察厅金融犯罪搜查队移交。


约在2年前,Cho等人在首尔江南以“FVP”为名设立虚拟货币投资办公室,随后又在京畿道南杨州、忠清北道清州等全国多地开设营业网点。他们宣称,只要在国内虚拟货币交易所购买波场币等虚拟币后交由FVP托管,不仅可以保证本金安全,还会每月分红5%至20%的收益,以此大肆招揽投资者。


为扩大投资金额,该团伙还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例如:若投资者家人也托管虚拟币就额外支付手续费,或者向公司托管一定金额(5000美元)以上的现金,就提供海外旅游等。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从2021年6月至去年6月,约一年时间里侵吞了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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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确认受其欺骗的受害者多达86人,仅未能追回的金额就高达约30亿韩元,还有投资者单人损失接近6亿韩元。


据受害者称,该团伙在去年6月突然屏蔽公司网站并关闭账户。一名受害者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公司突然声称服务器遭到黑客攻击,不仅不让我们注销账户,也不返还资金。”


按照法律规定,诈骗罪可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如果诈骗所得金额在5亿韩元以上,则适用《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诈骗罪条款。若非法所得在5亿韩元以上、50亿韩元以下,将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50亿韩元以上,则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在完成对报案人的调查后,将继续对被告发人进行调查”,“准确的受害金额将通过后续调查予以查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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