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大韩通运拒绝与快递工会谈判属不当劳动行为”……或引发分包管理风波
[亚洲经济 Park Daehyun 记者] 法院判决称,CJ大韩通运拒绝与快递员进行集体协商的行为属于“非法劳动行为”。
12日下午,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12部(审判长 Jeong Yongseok 首席法官)在CJ大韩通运针对中央劳动委员会委员长提起的一审诉讼中,驳回了原告诉求,作出原告败诉判决。CJ大韩通运曾要求“撤销关于拒绝集体协商构成非法劳动行为的再审裁决”。
此前,CJ大韩通运于2020年3月拒绝了由特殊雇佣岗位(特雇)快递员组成的全国快递工会(快递工会)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本案中的快递员一直向快递公司CJ大韩通运的承包商——代理网点提供劳务。
地方劳动委员会在审理快递工会提出的救济申请初审时,作出了支持CJ大韩通运的裁决。
但中央劳动委员会在再审中认为,“在原承包方与分包方等间接雇佣关系中,对于原承包方对分包劳动者劳动条件实际行使权力的部分,可以承认原承包方作为集体协商当事人的地位”,并据此认定该行为属于“非法劳动行为”。
CJ大韩通运不服中央劳动委员会的裁决,于2021年7月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其未与代理网点所雇佣的快递员直接签订合同,因此不属于用人单位。
在当天判决公布后,CJ大韩通运相关负责人表示:“难以理解这一推翻既有大法院(最高法院)判例的一审判决”,“待收到判决书后将进行缜密研究,并计划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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