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考虑逾100亿韩元贿赂金额 属于应批逮捕令案件
逮捕令若被驳回 “大庄洞”调查也将受影响

[亚洲经济 崔锡镇 法조专业记者] 随着检方结束对“城南FC赞助金”嫌疑案中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的传唤调查,外界的关注正集中在检方对其采取何种羁押措施的选择上。


从检方拟适用在李代表身上的罪名来看,本应理所当然地请求签发逮捕令,但考虑到逮捕同意案在国会通过这一现实难度,以及一旦逮捕令被法院驳回可能引发的反弹,检方要主动着手对李代表进行身柄拘束,确实也面临不小负担。

Lee Jae-myung共同民主党代表为接受“城南FC赞助金嫌疑”案件相关调查,10日前往京畿城南水原地检城南支厅报到。 图片联合采访团供图

Lee Jae-myung共同民主党代表为接受“城南FC赞助金嫌疑”案件相关调查,10日前往京畿城南水原地检城南支厅报到。 图片联合采访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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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法曹界就检方是否会向法院请求对李代表签发逮捕令,出现了截然不同的预测。


检察出身的律师A称:“据外界所知,仅获得用途变更优惠的斗山建设所出的赞助金就达55亿韩元,整体赞助金额高达170亿韩元。当然,等案件真正进入审判阶段,届时能否被认定为全部金额都与不正当请托挂钩、构成对价关系的资金,在目前阶段还无法断言,但至少如果检方打算以这种方式来构成公诉事实,那么反而不请求逮捕令才显得不正常。”


检方拟对李代表适用的第三者受贿罪,根据刑法规定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年以下资格停止”,但若向第三者提供的贿赂金额超过1亿韩元,根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第2条,法定刑将提高为“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从以往关于受贿罪的实务惯例来看,认为理应请求签发逮捕令的观点并不少。


一名现职检察官表示:“反正就算检方请求签发逮捕令,以目前共同民主党的氛围来看,逮捕同意案在国会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检方此前在起诉本案相关人员时,已经将李代表列为共犯,并且直接传唤到案调查,在以超过100亿韩元的受贿罪起诉的情况下,连逮捕令都不请求,怎么看都很难说得过去。”


鉴于就算请求签发逮捕令,也极有可能在国会遭遇“刹车”,甚至无法进入逮捕令实质审查阶段,从检方立场看,按原则请求签发逮捕令,让李代表或共同民主党承担“防弹国会”的舆论批评,即便从考虑今后对大庄洞事件等尚未结束的李代表相关调查所产生的影响来看,也未必在策略上处于不利地位,这样的分析不在少数。


相反,也有观点认为,考虑到李代表作为第一大在野党党首的身份,以及一旦逮捕令被驳回所伴随的风险,检方未必会冒险强行请求签发逮捕令。


一名律师预测称:“在李代表和共同民主党以‘政治检察的针对性调查’、‘打压在野党’等强硬姿态进行应对的情况下,若考虑到对李代表请求签发逮捕令所可能引发的巨大波澜,检方也有可能选择在不羁押的状态下提起公诉,之后通过法院作出有罪判断。”


另一名律师也表示:“万一逮捕同意案在国会获得通过,法院进行了逮捕令实质审查,却最终驳回逮捕令,那么不仅是本案调查,大庄洞事件等针对李代表的其他案件调查也可能遭受致命打击。即便逮捕同意案被否决,仅仅是检方对在野党党首请求签发逮捕令这一事实本身,也可能引发诸多争议,因此对检方而言,无论如何都是巨大的负担。”


如果逮捕同意案通过,逮捕令审查得以进行,而法院以“对犯罪是否成立尚有争议”或“对犯罪的嫌疑说明不足”为由驳回对李代表的逮捕令,检方极有可能面临最为糟糕的局面。


也有观点认为,检方在推进调查过程中,已对李代表的身柄处理问题作出过暂时性的内部结论。


检察出身的律师B称:“目前是城南地方检察厅在主导调查,但对于像李代表这种重量级人物的身柄处理问题,不是地方检察厅层级就能决定的。当然,搜查组的意见很重要,但这是一个不仅要考虑检察总长Lee Wonsuk,还要考虑法务部长Han Donghun,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要考虑总统Yoon Sukyeol意向的问题。”


他接着表示:“鉴于这是一个需要进行政务判断的事项,应该一直在持续关注舆论走向,而在大庄洞事件或城南FC事件的调查进入一定阶段后,检方也有可能已经对李代表的身柄处理问题,至少作出了暂时性的结论。”


另一方面,李代表还因大庄洞、慰礼开发优惠事件在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接受调查,并在双龙集团代缴律师费事件中接受水原地方检察厅的调查。尤其是大庄洞事件中,前党代表室政务协调室长Jeong Jin-sang、民主研究院副院长Kim Yong等李代表的核心亲信已经被拘捕起诉,目前只剩下对李代表本人的传唤调查。


对李代表的身柄处理问题,也与上述尚未结束的案件调查相互关联。


目前尚不清楚检方在大庄洞事件中,掌握了多少能够证明李代表犯罪嫌疑的证据,但与前室长Jeong或副院长Kim不同,尚未出现李代表像他们那样从大庄洞一方直接收受不正当资金的迹象。


因此,如果缺乏足以证明李代表与前室长Jeong等人共谋的决定性证据,那么由于案情相对简单、且存在较多有意义证据的城南FC案件,相较大庄洞事件,对检方而言在请求签发逮捕令上负担更小,这样的分析也存在。


前一天,李代表拒绝了与城南地方检察厅厅长Lee Changsu的茶叙提议,在接受调查后,于到案约12小时后的晚10时42分左右离开检察厅大楼。


针对媒体关于李代表拒绝陈述的报道,共同民主党首席发言人Ahn Hoyoung表示:“并非事实”,“他正以提交给检方的陈述书为基础接受调查”,表明了立场。但据悉,李代表事先准备了反驳检方适用第三者受贿罪等内容的书面陈述书提交给检方,并以该陈述书替代回答了大部分问题。


结束调查后,李代表表示:“从今天检方出示的资料来看,似乎没有什么是我能够接受的。”在李代表未对检方准备的问题作出具体回答的情况下,检方也判断没有必要主动暴露手中掌握的核心证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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