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浦项市对电动车专用区违停车辆处以罚款
从28日起无警告直接处以最高20万韩元罚款
【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记者 Lee Dongguk】浦项市于10日表示,自明年1月28日起,一旦接到关于在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充电设施)内违规停车或妨碍充电行为的居民举报,将在不经劝导或警告的情况下立即处以罚款。
在此之前,市政府自去年12月28日至明年1月17日,通过“安全申闻鼓”平台,对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充电妨碍行为的居民举报制度要件进行事先公告。
“安全申闻鼓居民举报制”是根据《促进环境友好型汽车开发及普及法》实施的制度,市民可通过“安全申闻鼓”应用软件,对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充电设施)内的违规停车或妨碍充电行为进行举报,只需上传能够明确证明该行为、拍摄时间间隔在1分钟以上的照片或视频即可。
执法对象包括:在专用停车区(充电设施)内停放普通车辆;在充电设施出入口堆放物品;在充电区内电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长时间占用车位(快速充电超过1小时、慢速充电超过14小时);在充电区内、周边及出入口堆放物品或停车;将充电设施用于非充电目的;故意破坏专用停车区及充电设施;在专用停车区内停放内燃机车辆等。充电行为必须在专用停车区(充电设施)内进行。如在执法中被查获,将被处以10万至20万韩元不等的罚款。
鉴于法律实施尚处于初期阶段,为提升公众对妨碍环保汽车充电及占用专用停车位行为的认识,并促使相关制度尽快落地,自去年起,对共同住宅前两次举报案件给予为期一年的罚款豁免及劝导期。但从明年1月28日起,只要符合举报要件,将立即处以最高20万韩元的罚款。
据浦项市介绍,从去年至今,通过“国民申闻鼓”平台受理的相关投诉共计1450件(含劝导与警告),其中95件被处以共计800万韩元的罚款。
环境部(韩国环境公团)表示,自明年1月2日至6月30日,任何人都可通过“无公害车综合门户网站”申请在共同住宅内安装公共慢速电动汽车充电桩。
由此,此前仅限民间充电运营企业提出申请的电动汽车慢速充电桩,如今共同住宅(公寓)的业主代表等也可直接提出安装申请。
希望安装公共慢速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申请人,可登录“无公害车综合门户网站-直接申请”页面,在1至3个志愿中选择希望的项目执行机构并提交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建筑物登记簿,为防止虚假申请,如申请人并非建筑物所有者或住户代表,则须附上80%以上住户的同意书或会议记录。
对于享受了环境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便情况,可通过充电器上粘贴的“二维码”进入“无公害车综合门户网站-参与广场”中的民怨举报中心进行举报,由民间充电运营企业受理并处理。
环境政策科科长 Shin Jeonghyeok 表示:“为杜绝在专用停车(充电设施)区域内妨碍充电的行为并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恳请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建立正确的电动汽车充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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