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Noh Kyungjo] 自今年起,肇事逃逸、无保险等事故受害人的汽车损害赔偿保障事业(政府保障事业)赔偿金申请将更加便捷。
国土交通部和警察厅8日表示,今后受害人向警方报案登记事故损害时,汽车损害赔偿振兴院将迅速接收相关资料,并主动向受害人提示政府保障事业赔偿金的申请方式。
政府保障事业是为迅速救助因肇事逃逸、无保险、车辆掉落物事故等难以从事故对方直接获得赔偿的人身损害而设立的制度。申请政府赔偿金的受害人,可根据损失规模,最多获得至强制责任保险限额的赔偿。死亡或发生后遗伤残时最高1.5亿韩元,受伤最高3000万韩元。此后由政府向加害人行使追偿权。
此前,若肇事逃逸等事故受害人要通过政府保障事业获得赔偿,需自行确认索赔程序和所需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舆论担忧,因事故而手足无措的受害人可能错过申请,陷入赔偿盲区。
政府在提供事前政府保障事业赔偿指引的同时,还将申请机构统一为汽车损害赔偿振兴院。申请期限为自知悉损害之日(通常为事故发生日)起3年内。赔偿项目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误工损失金额、收入损失金额(死亡或后遗伤残时)等。
国土交通部移动出行汽车局局长 Jeon Hyeongpil 表示:“通过此次与警察厅的合作,预计肇事逃逸、无保险等事故受害人能够在无不便的情况下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今后将与有关机构协作,努力为政府保障事业对象提供上门式赔偿服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