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送走就离婚?”把丈夫心爱宠物狗扔掉的20多岁女子二审罚金加重
[亚洲经济岭南采编本部记者 Kim Yongu] 一名20多岁的女子因对丈夫提出离婚通知一事心生愤怒,将丈夫珍爱的宠物犬从公寓外扔下致死,在就量刑问题上诉至二审后,被判处比一审更高数额的罚金。
蔚山地方法院第1刑事部(审判长 Kim Hyeonjin)8日表示,在针对因涉嫌违反《动物保护法》而被起诉的20多岁女子A某的二审中,改判推翻一审所判处的300万韩元罚金,改判为500万韩元罚金。
A某于2021年3月在其居住的蔚山某公寓11层,与喝酒回家的丈夫B某发生争吵,趁丈夫暂时离开之际,将宠物犬从阳台外扔下致死,因而被移送审判。
据蔚山地方法院介绍,A某认为自己早产的原因在于宠物犬,因此提出不要再饲养并要求将其送往他处领养。但丈夫以“与其送去领养不如离婚”为由拒绝,A某对此心生不满并愤怒,遂实施了本案所涉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其以残忍方式杀死丈夫所珍爱的宠物犬,罪质较为恶劣,但考虑到其对犯罪行为予以反省且为初犯等情节,判处其罚金300万韩元。检方认为刑罚过轻而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称:“考虑到她尚未得到前夫的原谅,以及其在对生命体缺乏尊重意识的状态下实施轻视生命的行为,罪责并不轻等因素,一审量刑偏轻,属不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