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左起为参加第52届大韩律师协会会长选举的律师 Kim Younghun、Ahn Byunghee、Park Jongheun。/照片由各候选人方面提供

自左起为参加第52届大韩律师协会会长选举的律师 Kim Younghun、Ahn Byunghee、Park Jongheun。/照片由各候选人方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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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经济 记者 Choi Seokjin 司法专业记者] 第52届大韩律师协会会长选举在各阵营互相诽谤、爆料的攻防中日益混乱之际,律师协会选举管理委员会认定候选人 Kim Younghun 的第二次选举印刷品违反了《会长及代表委员选举规则施行细则》,并启动制裁程序。


但有舆论指出,此前曾以类似理由要求候选人 Ahn Byunghee 在第一轮选举印刷品中删除两版内容后方可寄送的选管会,却对 Kim 候选人的选举印刷品在事前未作任何制裁就直接寄出,直到接到 Ahn 候选人要求停止寄送的请求后才姗姗来迟地进行审议并决定制裁,这种做法有失公正。


6日,选管会在就 Ahn 阵营针对 Kim 阵营第二次选举印刷品提出的质询及寄送中止请求作出的答复中表示:“选管会判断,Kim Younghun 候选人的部分第二次选举印刷品内容违反了选举规则施行细则第12条第2款。”


选举规则施行细则第12条第2款规定,选举印刷品中“不得刊载与其他候选人有关的事项”。


然而,在 Kim 候选人的第二次选举印刷品中,有两整版充斥着“对 Ahn Byunghee 候选人的虚假煽动和捏造作出回应”、“Ahn Byunghee 候选人具备资格吗?”等与 Ahn 候选人有关的内容。


选管会还补充称:“对于第二次选举印刷品中提及其他候选人的部分,如利用信息通信网络在互联网或公告栏聊天房等发布文字或视频,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发送的,将适用选举规则第32条第1款第1项的‘停止请求’制裁,要求删除相关部分后再加以利用,同时并科选举规则第32条第1款第2项的制裁措施,即向选举权人公告其违规事实及制裁内容。”


选举规则第32条第1款将对违反选举规则者的制裁方式列举为:▲口头或书面停止请求或警告(第1项)▲向选举权人公告违规事实及制裁内容(第2项)▲在选举日各投票站张贴违规事实及制裁内容(第3项)▲向有权提起纪律程序者请求启动纪律程序(第4项)等。根据同条第2款,第1项至第4项的制裁可以同时并科。


与此同时,尽管选管会作出了上述决定,但与此前 Ahn 候选人的案例相比,此次应对并不符合衡平原则的批评声仍在持续。


此前,选管会以违反禁止损害律师团体名誉和品位的选举规则,以及违反禁止在选举印刷品中刊载其他候选人相关事项的选举规则施行细则为由,要求在寄送前对 Ahn 候选人的第一轮选举印刷品进行修改和删除。该印刷品内容包括:现任律师协会执行部高层自我委任代理针对律师协会对 Lawtalk 提起的刑事控告案件,以及针对刊登批评律师协会报道的媒体提起的各类诉讼并收取代理费的事实;以及首尔律师协会高层除会长基本工资最低300万韩元、会长900万韩元外,将额外实报实销费用上限从300万韩元提高到500万韩元的事实。


尽管 Ahn 阵营根据选管会的指正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但选管会仍要求在总计12版的选举印刷品中,整体删除其中两版,并通知称,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反映选管会要求的修改后印刷品样稿,将不寄送 Ahn 候选人的第一轮全部选举印刷品。


最终,Ahn 候选人为赶上第一轮选举印刷品的寄送时间,只得删除被选管会指正的版面内容,并以黑版代替。


然而,在此次 Kim 候选人的第二次选举印刷品中,尽管关于 Ahn 候选人的内容同样占据了两整版,选管会却在寄送前未采取任何制裁措施。


对此,针对 Ahn 阵营就 Kim 候选人第二次选举印刷品提问,追责其怠于履行选举规则第27条第5项所规定的“对违反竞选活动限制及禁止事项的举报和监督”义务一事,选管会回答称:“选管会必须尊重法院关于选举印刷品审议的临时处分裁定趣旨,并可根据该趣旨调整审议方式。”这被解读为,相关做法是依据法院裁定的趣旨,而非对两位候选人区别对待。


选管会接着补充道:“选管会对选举印刷品的审议并非最终确认其是否违反规则等,而是事前程序。选举印刷品寄送后,如认定存在违反规则等情形,我们正在讨论并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敬请谅解。”


此前,Ahn 候选人在第二轮宣传品寄送时,向法院申请临时处分,要求允许其继续寄送第一轮修改版。


审理 Ahn 候选人临时处分申请案件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1部(审判长 Jeon Boseong)在去年12月20日作出裁定称,选管会对 Ahn 候选人选举印刷品采取的措施侵犯了 Ahn 的政治表达自由和竞选活动自由,以及律师协会会员的知情权,并表示:“债务人(律师协会)在预定于12月23日寄送的大韩律师协会会长选举第二次选举印刷品时,应将债权人(Ahn Byunghee)提交的附页所列印刷品一并寄送。”


尽管选管会主张相关措施是遵循法院裁定趣旨所作出的决定,但不仅 Ahn 阵营,部分律师之间也出现批评声音,认为选管会事实上在偏袒现任律师协会副会长、并自称为现任执行部继承人的 Kim 候选人。


尤其是,在第二次选举印刷品寄送后不久的去年12月29日,Ahn 阵营向选管会发出公文,要求停止寄送 Kim 候选人的选举印刷品并提出质询,但选管会却拖到2日下午才召开会议讨论此事并完成审议,之后又以“决定书撰写需慎重”等理由一再推迟回复,直到距离选举仅剩十天的当天才向 Ahn 阵营发出回复公文。


尽管选管会迟来地作出 Kim 候选人的选举印刷品违反内部规定的决定,但相关选举印刷品早在去年12月27日至28日期间,已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拥有选举权的律师,因此选管会的制裁措施究竟能有多大实效,仍然存疑。



本次律师协会会长选举将于1月13日进行提前投票,1月16日进行正式投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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