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修正法律
[亚洲经济 金哲贤 记者]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Lee Young)4日表示,主要内容为新设面向“黄伞公积”加入者推进福利·收益事业依据等的《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修正法律已予公布。
“黄伞公积”是由中小企业中央会运营的、面向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专用公积制度。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月或每季度缴纳一定金额,在停业等经营危机时领取公积金,以此谋求生活稳定和事业重启。
“黄伞公积”缴存的公积金每年最高可享受500万韩元的所得扣除优惠,并为确保公积金稳定领取,从法律上禁止被查封。得益于这些优惠,自2007年启动以来,加入者急速增加,截至去年年底,在册加入者已超过166.7万人,相当于全部个体工商户中每4人就有1人加入。在册公积金额达21.7万亿韩元,去年首次突破20万亿韩元。
“黄伞公积”迄今在量上实现了增长,但面向加入者的福利制度一直依赖于合作、委托等间接方式。实际针对加入者进行的问卷调查中,作为对追加优惠的期望事项,24.4%的受访者选择了扩大福利服务。对此,中小风险企业部通过本次法律修订,确立了能够为“黄伞公积”加入者开展更加积极、多样的福利事业的依据,同时新设了为迅速支付公积金而请求相关信息的法律依据。
首先,以前“黄伞公积”只能开展公积金支付和贷款业务,但通过本次修订,新设了可为加入者开展福利·厚生事业、资金筹措事业及与此相关的收益事业的法律依据。其他公积会大多在相关法律中设有福利·收益事业的依据,正在运营福利中心等多种收益型福利事业。
另外,通过本次法律修订,还为从行政安全部、法院行政处等有关机构获取当事人及家属的现行信息、以便迅速支付公积金,奠定了法律基础。发生停业、死亡等公积事由时,公积会需要支付公积金,但如果与加入时相比,当事人的住址等信息发生变更,就会出现难以与当事人或家属取得联系的问题。
Lee Young 部长表示:“本次修订的《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在完成下位法令整备后,将自公布之日起经过6个月的7月4日起施行。”并称:“不仅在停业等危机情况下,而且在平时也要让加入者通过‘黄伞公积’获得必需的优惠,我们将积极反映个体工商户的意见,推进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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