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柬埔寨部分地区接连发生失踪、非法拘禁等犯罪,
政府已发布旅行禁止措施。
但经确认,国内旅行社在未充分告知相关风险的情况下,
仍照常销售前往当地的旅行产品。
[ 政府称为“旅行禁止”,旅行社却称“可以出发” ]
外交部已将贡布省波哥山、巴域市、卜迭棉芷省波贝市等
部分地区列为旅行预警4级(禁止旅行)。
西哈努克省被列为3级(建议撤离出境),
原先发布特别旅行注意的地区也继续维持效力。
事实上,就是在明确传递“不要前往”的信息。
[ 旅行产品仍在销售中 ]
然而主要旅行社仍在正常销售
暹粒—金边套餐游。
甚至还有多款产品已确定至11月末出发的行程。
在任何产品说明中,都未见对本次安全预警的提及。
[ 旅行社称:“有导游就没问题” ]
旅行社方面表示,“有当地导游带队,因此不存在问题”。
在预订阶段不会作出额外提示,而是打算在当地再进行说明。
有的旅行社表示,“等有顾客咨询时再进行告知”,
甚至连在产品页面上添加警示语的计划都没有。
[ 尽管法律上存在“告知义务” ]
根据《旅游振兴法》和境外旅游产品信息提供标准,
旅行社有义务明确告知旅行预警级别。
仅仅写上“请参考外交部网站”远远不够,
还必须直接告知具体的预警级别和危险区域。
[ 专家:“信息获取方式本身必须改变” ]
专家指出,应在旅行社网页上
清楚标注外交部采取的措施和旅行预警地区。
还有意见认为,有必要构建
由政府→旅行业协会→旅行社直接传递安全信息的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