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咖啡馆里,不仅摆放笔记本电脑,甚至连显示器、隔板都架起来,当成个人办公空间来使用的所谓“咖啡馆恶客”现象频繁出现,在经济低迷背景下,咖啡馆老板的不满声日益高涨。尤其是近日某咖啡专营店里,一名顾客长时间离席却把各类设备摊满桌面的情形在网络社区等处传播开来,再次引发了关于有必要对“咖啡自习族”进行规制的讨论。
30日,联合新闻社就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却又饱受社会指责的“咖啡自习族”是否可以被处罚这一问题进行了事实核查。根据联合新闻社的报道,通过新闻大数据分析服务“BigKinds”和Naver新闻搜索确认,“咖啡自习族”这一词语首次出现在媒体上,是在2015年4月21日某媒体的一篇报道中。题为《吵闹的咖啡馆反而能提高专注力?》的这篇文章介绍了首尔阳川区木洞一带高中生在咖啡馆学习的风气,并称以补习班聚集区为中心,“咖啡自习族”正在不断增加。


那么,能以业务妨碍罪处罚咖啡自习族吗?
首先,业务妨碍罪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或通过欺骗、威力等方式妨碍他人业务时成立。然而,长时间占据座位的行为既不是散布虚假事实,也不是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骗),更不属于通常意义上“足以压制、扰乱他人自由意思的一切势力”,即通过暴力、胁迫或地位与权势进行压迫等方式实施的威力行为。
有观点援引据称于2009年作出的一则最高法院判例,称其中提到“使自由行为变得不可能或显著困难的行为也可以包含在业务妨碍之内”,并以此作为可以处罚咖啡自习族的依据。然而,该判决书中还附有“造成足以压制他人自由意思的一定物的状态”这一前提条件。法律专家认为,对于像咖啡自习族这样只是单纯长时间坐在座位上的行为,很难将其视为上述那种“物的状态”。
“因为生病所以才是老板”…不断增加的咖啡自习族,只能干看着吗
归根结底,只能通过咖啡馆老板的自主规制来对咖啡自习族进行约束。因为店主享有宪法保障的营业自由,可以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经营生意。此外,门店属于私人营业空间,可以实行私人自治。比如,店主可以制定“在店停留超过多少小时须追加点单”之类的规定,并事先告知顾客,那么此类规定就可以产生效力。
这意味着,如果顾客在知情的情况下点了饮料,却在没有追加点单的前提下超过规定时间仍继续久坐,店主就可以要求顾客离开。如果顾客不响应这一要求,就可能因刑法上的拒不退去罪而受到处罚。实际上,2023年某咖啡连锁企业的一家门店就曾张贴过“使用超过3小时需追加点单”的告示。
也可以考虑通过营造让咖啡自习族感到不便的物理环境这种间接方式来应对。比如减少插座数量,或对无线网络设置使用时间限制;摆放不适合久坐的椅子,或引进不利于笔记本电脑操作的矮桌;播放节奏强或较为嘈杂的音乐,营造不利于学习的氛围等。总的来说,仅以长时间占用座位这一理由,并没有可以对咖啡自习族进行法律制裁的手段。不过,店主可以自主制定咖啡馆的经营方针加以规制,而只有不遵守这些方针的顾客,才有可能被追究拒不退去罪或业务妨碍罪。
另一方面,咖啡自习族作为扰民案例之所以以这种形式出现在媒体上,与当时咖啡专营店的大量增加不无关系。根据统计厅全国企业单位调查结果,包含咖啡专营店在内的“非酒精饮料店业”数量,从2010年的3万801家增至2015年的5万9656家,5年间暴增至近2倍。随着附近距离内的咖啡馆越来越多,在咖啡馆学习的人也自然增多,“咖啡自习族”由此逐渐成为一种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