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制定国有·公有土地分配程序…有望改善抵押获取并激活新增投资
允许信息处理和研发企业入驻…通过扩大关税优惠推动向高端战略据点转型
自由贸易区内的国有及公有土地将允许取得土地所有权,信息处理、研究开发(R&D)等知识服务企业的入驻门槛也将大幅降低。
产业通商资源部20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自由贸易区的指定及运营相关法律》部分修正法案已在国务会议上获批。
本次修正案旨在改善自由贸易区老化的生产设施和以制造业为中心的产业结构,并扩大吸引数字化转型(DX)和高端服务产业。
首先,对自由贸易区内国有·公有土地和工厂的分配程序及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前虽然在法律上有分配依据,但由于缺乏细化程序,只能以租赁方式运营。因此,有舆论指出,入驻企业因不拥有土地所有权,难以取得抵押担保,在新增投资方面也受到限制。
修正案规定,在核算国有及公有土地的出售价格时,准用《国有财产法》,适用评估价的平均值。出售对象也从原先仅限既有入驻企业,扩大至具备入驻资格的第三方。
政府同时建立了防止投机的事后管理机制。新设处分限制期限,并规定在未签订入驻合同或擅自处分等违反义务的情况下,可征收履行强制金。
旨在吸引知识服务产业的制度改善也被纳入其中。将信息处理业、研究开发业等知识服务领域的出口企业纳入自由贸易区入驻资格范围,并考虑到其无需大型工厂的行业特性,允许其不适用基准建筑面积率。
关税优惠的适用范围也将扩大。原本仅适用于货物通关过程的关税法特别规定,将扩展至关税的征收与减免环节,并新引入“原料课税”方式,即以投入产品生产的原材料状态为基准来计算税率和价格。
产业通商资源部计划在完成实施令等下位法令的整备后,自2027年5月起实施该修正案。该部相关人士表示,自由贸易区将不仅是传统的制造·物流中心据点,还将通过与数字·服务产业融合,跃升为高端战略据点,政府将为此持续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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