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国社交媒体揽客后伪装成便利店营业额洗钱
打着合法旅行社招牌用租赁车非法有偿载客
出事故保险不适用…直接威胁游客安全
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联合济州市观光振兴科和道观光协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了一伙无资质旅游中介团伙。该团伙通过中国社交网络平台秘密招揽游客,在便利店接待后再用普通租赁车辆运送游客,从中获取违法利益。此次行动对近期利用个体自由行大趋势进行新型非法经营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正在查处一名无资质的有偿客运业者,该业者通过中国社交平台招揽游客,在便利店接待后用普通租赁车辆进行运输并从事经营活动。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据自治警察团介绍,此次被查获的Han某(58岁)在济州市内一处便利店工作,他通过中国社交网络平台“小红书”宣传旅游产品,并利用微信公开聊天室自2024年12月起每天平均向50至80名游客有组织地介绍旅游行程,现被指控涉嫌非法旅游中介活动。尤其是,调查显示Han某将收取的中介手续费伪装成其所在便利店的营业额,或以工资名义据为己有,动用了智能化的资金洗钱手法。
从Han某处接手游客、以每人约258元人民币(折合约5.5万韩元)价格销售旅游产品的中国籍旅行从业者Park某(37岁),此前通过设立正规旅行社以规避执法,但在车辆不足后,动用普通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有偿载客运输中介活动,预计将因涉嫌违法有偿运输被移送国家警察机关立案。
依照现行法律,使用未登记的普通租赁车辆从事有偿载客运输,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将完全无法享受综合保险保障,在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时也缺乏任何救济手段,从而形成严重的安全盲区。这不仅严重损害济州旅游的对外信誉,也被指为严重扰乱道内合法经营的小规模旅行业市场秩序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现行法律,未登记旅行社经营行为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罚金;利用租赁车辆进行非法有偿运输的,可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罚金。
自治警察团在去年已查处包括未登记旅行社和非法有偿运输在内共48起案件,今年上半年也在持续开展相关执法行动。自治警察团有关负责人强调,将与相关机构共同启动常态化监测机制,力争彻底铲除各类变相与非法行为。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