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南选举管理委员会表示,已于本月14日就与第9届全国同步地方选举相关、涉嫌代缴学费的预定候选人向检察机关提起控告。
据庆南选管委介绍,预定候选人A某被指控于去年9月中旬左右,替3名属于其选区选民的学员缴纳地区文化讲座的学费。
《公职选举法》规定,欲成为候选者的人不得向该选区内的个人、机关、团体或设施进行捐赠行为。
若违反该规定,可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庆南选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企图以金品收买民心的行为是破坏民主价值的重大犯罪”,并称“将在非法捐赠等不法选举惯例被彻底根除之前,动员全部执法力量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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