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 Jaewon:“未意识到登记义务”
涉嫌违反《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

因涉嫌未在文化体育观光部登记却运营个人企划公司而接受调查的歌手 Sung Sikyung 的姐姐及其所属公司,被作出不起诉处分。


15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针对因涉嫌违反《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而被不拘留移送的 Sung 氏的姐姐和所属公司 SK Jaewon,作出了不起诉处分。不起诉处分是指虽然认定存在嫌疑,但综合考虑行为轻重、动机、结果及情节等因素,决定不提起公诉的处理方式。


歌手Sung Sikyung于3月27日在首尔永登浦区KBS艺术厅举行的KBS《The Seasons-Sung Sikyung的耳膜男友》制作发布会上致辞。联合通讯社供图

歌手Sung Sikyung于3月27日在首尔永登浦区KBS艺术厅举行的KBS《The Seasons-Sung Sikyung的耳膜男友》制作发布会上致辞。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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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 氏的姐姐和该法人被指控在未向文化体育观光部办理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登记的情况下运营 SK Jaewon。SK Jaewon 是由 Sung 氏的姐姐担任代表理事的一人企划公司。


警方则以未能确认足以认定 Sung 氏直接介入所属公司运营的证据为由,对一并被控告的 Sung 氏作出不移送处理。



当时 SK Jaewon 方面解释称,自2011年2月设立法人后,并未意识到2014年《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制定时新增了登记义务。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企划公司若未在文化体育观光部登记即运营,最高可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罚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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