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40多岁男子实刑

一名40多岁男子在与失联10余年的父亲重新取得联系后,带着一名熟人前往父亲家中,对其实施殴打并抢走财物,被移送审判。法院判处其实刑。


据联合新闻社12日报道,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5部由首席法官 Kim Hyunsun 主审,以抢劫致伤罪名判处被告人A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阿视亚经济供图

法院。阿视亚经济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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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某一同被起诉的50多岁男性熟人B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法院表示:“被告人均有多次犯罪前科,被告人A某还在累犯期间实施本案犯罪”,“罪行极其恶劣”。


据指控,A某与B某于2025年10月22日晚上11时55分许,在釜山东区A某70多岁父亲C某的住处饮酒时,对C某实施殴打,并抢走卧室内的30万韩元现金及信用卡等物品。


A某当时寄住在B某家中。二人是在釜山某区厅从事自立支援公益性劳动时结识的。A某此后与C某重新取得联系,时隔10余年前往其住处。在与B某同行前往途中,两人实施了抢劫行为。


据悉,当时B某曾说:“父亲领取基础生活保障,看起来过得不错,为什么把儿子逼得这么穷?”并称“要帮儿子一起生活”,以C某不愿听从为由,对其破口大骂并实施殴打。据传,A某抓住C某手臂等方式协助了B某的殴打。


作案后,A某与B某离开C某住处,随后因要取回遗落的眼镜又折返进屋。当时B某再次用手殴打C某面部,并拿起烧酒瓶进行威胁。



C某眼部周围出现淤青,被诊断为需两周才能痊愈的伤情。此后他一直饱受严重心理冲击之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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