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无房者居住义务延期是差价投机…李总统反驳“更接近无理抹黑”
李在明总统11日就媒体报道称,将部分无房购房者的自住义务予以延期是“事实上允许差价投机”,予以反驳,称这一说法“更接近于无理抹黑”。
李总统当天上午在自己的X(原推特)账号上分享了相关报道,并作出上述表示。政府正在研究一项措施:在土地交易许可区域内,若非自住的单一住房持有者出售已出租住房时,可在一定期限内豁免无房购房者的实际居住义务。而报道中则指出,该方案“事实上是在允许无房者进行差价投机”。
对此,李总统解释称:“国土部为保障公平性,拟给予与多套房持有者同等的出售机会给那些有租客的单一住房持有者,因此将买受人限定为无房者,并允许买受人在原承租人的剩余租期结束后再入住,但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李总统接着表示:“由于租期问题,无法在4至6个月内入住而难以出售住房的单一住房持有者,也应当获得出售机会,但要求买受人在2年内必须返还押金并实际入住。”他指出:“在剩余租赁期限内,而且最多不超过2年的情况下,必须一次性支付包括押金在内的全部房款,却把这一做法说成是允许差价投机,似乎有些过分。”
李总统还表示:“摆脱‘房地产共和国’,是实现我国正常化与持续发展的必备课题”,“一旦房地产投机死灰复燃,又能有多少人真正得利?在此呼吁各方予以配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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