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令支付3亿韩元及迟延利息

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应向空军性暴力受害者、已故中士 Lee Yeram 的遗属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在首尔中区明洞圣堂前,因控诉性骚扰二次伤害后选择极端方式身亡的已故空军中士 Lee Yeram 的父亲正在进行一人示威,呼吁引入特检。 联合新闻供图

在首尔中区明洞圣堂前,因控诉性骚扰二次伤害后选择极端方式身亡的已故空军中士 Lee Yeram 的父亲正在进行一人示威,呼吁引入特检。 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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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10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17部(审判长法官 Jang Jihye)于上月3日就 Lee 中士遗属2人针对 Meritz海上火灾保险公司提起的保险金给付诉讼作出原告胜诉判决。合议庭判令向两名遗属各支付3亿韩元及相应的迟延利息。


Lee 中士隶属于空军第20战斗飞行团,2021年3月遭到上级性骚扰后提出举报,但持续遭受二次加害。最终,她在事件发生2个月后的2021年5月结束了自己23岁的生命。对其实施性骚扰的部队前辈、姓 Jang 的中士于2022年9月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7年有期徒刑。


2023年2月,空军普通殉职伤亡审查委员会认定,因性骚扰及二次加害造成的精神伤害对其死亡产生了影响,承认 Lee 中士为殉职。遗属随后于同年11月向相关保险公司申请一般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


保险条款中规定:“在被保险人因精神丧失等处于无法做出自由意思决定的状态下自伤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 Lee 中士死亡时间为基准,3年后的2024年5月左右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已完成为由,拒绝给付。对此,遗属主张,自接到殉职决定通知的2023年2月起,消灭时效才开始起算,并提起民事诉讼。


合议庭采纳了遗属一方的主张。合议庭引用大法院判例解释称,保险金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自保险金请求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事实之时起算。接着认为,就 Lee 中士遗属而言,自空军作出殉职决定起,便能够客观地认识到其属于保险金给付对象。


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遗属通过媒体报道等已经知悉死亡原因”的主张,合议庭也未予采纳。合议庭指出:“亡者在部队内部生活,不愿周围人知晓其遭受性骚扰及二次伤害的事实”,“原告难以认识到亡者所经历的具体情绪变化及其严重程度。”


同时,合议庭认为,考虑到军队组织的特殊性等因素,遗属能够客观判断 Lee 中士死亡原因系外部因素所致的时间点,应当自接到殉职决定通知时算起。



相关保险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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