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向两名客户骗取巨额资金

一名50多岁的银行职员以投资金融产品可获得高收益为名欺骗客户,侵吞5.4亿韩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社10日报道,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法官Song Jonghwan称,以诈骗罪被起诉的A某(50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合议庭为给A某提供弥补损失的机会,未当庭将其收监。


“投高收益产品吧”……银行职员骗客户侵吞逾5亿韩元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在2024年9月20日至去年1月18日期间担任银行职员时,欺骗受害人B某和C某等2人,以金融产品投资金等名义收取共计5.4亿韩元并据为己有,因而被移送审判。


A某凭借自己30年银行从业经历积累的信任实施了上述犯罪。调查结果显示,他向B某谎称“有一款活动性质、收益率较高的短期金融产品”,“如果投资资金,在原有定期存款到期前即可收回本金和收益”,从而骗取4亿韩元。对另一名受害客户C某,他则谎称“孩子要去国外留学,需要余额证明,先把钱给我,开完余额证明马上还给你”、“有VVIP专用产品,可以先把钱存进去试试”,骗取了1.4亿韩元。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承认错误并进行反省,且无前科”,“其被亲生儿子欺骗的事实看上去对本案犯罪产生了较大影响。”随后在说明量刑理由时称:“但从损失金额等情况来看,犯罪情节恶劣,且损失金额迄今完全未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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